关于盘锦市市直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报名中 |
|---|---|
| 报名开始 | 2026-08-21 |
| 报名截止 | 2026-12-31 |
| 报名方式 | 到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2号窗口现场报名,需先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 联系电话 | 0427-2661937 |
招聘岗位(11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1 |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 不限 | 不限 | — |
| 2 | 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不限 | 不限 | — |
| 1 | 盘锦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 未注明 | 不限 | — |
| 2 |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 未注明 | 不限 | — |
| 1 | 盘锦市无线电监测站 | 未注明 | 不限 | — |
| 2 | 市供销社 | 未注明 | 不限 | — |
| 5 |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不限 | 不限 | — |
| 7 | 盘锦高级;技工学校 | 不限 | 不限 | — |
| 4 | 盘锦市青少年服务中心(盘锦市青少年官) | 不限 | 不限 | — |
| 2 | 盘锦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 未注明 | 不限 | — |
| 3 | 盘锦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 不限 | 不限 | — |
关于盘锦市市直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2026年市本级11
家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30
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较
好
履行岗位职责;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对象
经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
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在同一家庭户口内,同时存在2名(含)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且有就业能力);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能就业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
30
个,具体岗位、人数、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盘锦市市本级
11
家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五、岗位安置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在岗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类型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岗位补贴与社会保障
按照全市统一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1.
岗位补贴:
2080元/月;
2.
社会保险补贴:
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其中从岗位补贴中扣除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个人部分。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额满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先到户籍所在地
或常住地
社区、街道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
报名地点:完成
就业困难
认定后,携带相关材料到
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2号窗口
进行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
4.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就业创业证
、就
业困难人员认定
表、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
(二)面试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及基本履职能力。
(三)公示
面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
由用人单位进行
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协议书》。首次协议期限为
1年,协议累计期限不超过3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注意事项
1.
身份核验: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诚信承诺: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协议。
3.
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
不指定辅导: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九、附则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盘人社发
[2025]37号)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
盘锦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27-2661937
附件:
盘锦市市本级
11
家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1日
原文来源:盘锦市人社局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