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区县事业单位2026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即将开始 |
|---|---|
| 报名开始 | 2026-08-31 |
| 报名截止 | 2026-09-06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联系电话 | 023-86868837 |
招聘岗位(60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乡村医生岗 |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中心卫生院 | 大专以上学历 | 专科专业: 520101K-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5100-临床医学专业;— | 1 |
| 乡村医生岗1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中心卫生院 | 大专以上学历 | 专科专业: 520101K-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5100-临床医学专业;— | 1 |
| 乡村医生岗2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中心卫生院 | 大专以上学历 | 专科专业: 520101K-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5100-临床医学专业;— | 1 |
| 乡村医生岗3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中心卫生院 | 大专以上学历 | 专科专业: 520101K-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5100-临床医学专业;— | 1 |
| 信息技术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数据发展应用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40110-教育技术学专业,045114-现代教育技术专业,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080902-电 | 1 |
| 工程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081400-土木工程专业,0833-城乡规划学【类】,0853-城乡规划【类】,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 | 1 |
| 卫生管理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1002-临床医学【类】,1051-临床医学【类】;——;—— | 1 |
| 肺病科带头人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中医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5100-临床医学专业,105101-内科学专业;——;—— | 1 |
| 公卫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1053-公共卫生【类】;——;—— | 1 |
| 骨伤科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0200-临床医学(骨科方向)专业,100210-外科学(骨科方向)专业,100508-中医骨伤科学专业,1006 | 1 |
| 重症医学科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105108-重症医学专业,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 1 |
| 老年医学科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胜镇卫生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500-中医学专业,100506-中医内科学专业,1006-中西医结合【类】,105700-中医专业,105701-中医内科学专业,1057 | 1 |
| 全科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胜镇卫生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500-中医学专业,100506-中医内科学专业,1006-中西医结合【类】,105700-中医专业,105701-中医内科学专业,1057 | 1 |
| 老年医学科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卫生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500-中医学专业,100506-中医内科学专业,1006-中西医结合【类】,105700-中医专业,105701-中医内科学专业,1057 | 1 |
| 中医耳鼻喉科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卫生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511-中医五官科学专业,105706-中医五官科学专业;——;—— | 1 |
| 精神科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 | 1 |
| 五官科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212-眼科学专业,100213-耳鼻咽喉科学专业,105116-眼科学专业,105117-耳鼻咽喉科学专业;——;—— | 1 |
| 儿保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卫生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方向)专业,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专业,1 | 1 |
| 公卫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卫生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方向)专业,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 | 1 |
| 全科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卫生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105100-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105109-全科医学专业;——;—— | 1 |
| 影像医师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卫生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方向)专业,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方向)专业,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105123- | 1 |
| 工程管理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81300-建筑学专业,081304-建筑技术科学专业,0851-建筑【类】;——;—— | 1 |
| 工程管理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81300-建筑学专业,081304-建筑技术科学专业,0814-土木工程【类】,0851-建筑【类】,0859-土木水利【类】(土木方向),0 | 1 |
| 综合业务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35-软件工程【类】,0839-网络空间安全【类】,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085405-软件工程专业 | 1 |
| 综合服务岗 | 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40110-教育技术学专业,045114-现代教育技术专业,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080902-电 | 1 |
| 政务服务综合岗 |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 | 本科专业: 0401-教育学【类】(语文方向),050101-汉语言文学专业,050102-汉语言专业,050103-汉语国际教育专业,050301-新闻学专业 | 2 |
| 绩效与债务业务岗 | 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债务和绩效管理事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20203-财政学专业,120201-会计学专业,1253-会计【类】;——;—— | 1 |
| 项目管理岗 | 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债务和绩效管理事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56-工程管理【类】;——;—— | 1 |
| 工程维护管理岗 | 重庆市南岸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82801-建筑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081300-建筑学专业,0851-建筑【类】;——;—— | 2 |
| 项目经济分析岗 | 重庆市南岸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201-经济学【类】,0203-金融学【类】,0712-统计学【类】,3302-金融【类】;;研究生专业: 0201-理论经济学【类】,0202- | 1 |
| 资产管理岗 | 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601-市场营销专业,0603-电子商务专业,0604-会计专业,0605-工商企业管理专业,0606-人力资源管理专业,0612-行政管理专业, | 1 |
| 招商服务岗 | 重庆市南岸区招商事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40110-教育技术学专业,045114-现代教育技术专业,0802-机械工程【类】,0803-光学工程【类】,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 | 2 |
| 招商综合岗 | 重庆市南岸区招商事务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201-经济学【类】,0202-财政学【类】,0203-金融学【类】,0204-经济与贸易【类】,06-财经商贸C【类】,0712-统计学【类】, | 1 |
| 环境宣传信息岗1 | 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825-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研究生专业: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5701-环境工程专业;——;—— | 1 |
| 环境宣传信息岗2 | 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825-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研究生专业: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5701-环境工程专业;——;—— | 1 |
| 内科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201-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专业,100201-内科学(内分泌方向)专业,105101-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专业,105101-内科 | 1 |
| 超声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 | 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100203TK-医学影像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方向 | 1 |
| 儿保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100207TK-儿科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2-儿科学专业,105102-儿科学专业;——;答辩 | 1 |
| 精神科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精神卫生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100205TK-精神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10 | 1 |
| 护理岗 | 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11-护理学【类】,1054-护理【类】;——;答辩 | 1 |
| 康复临床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答辩 | 1 |
| 中医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500-中医学专业,100506-中医内科学专业,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105700-中医专业,105701-中医内科学专业,1 | 1 |
| 超声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 | 本科专业: 100203TK-医学影像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105123-放射影像学专业,105124-超声医学专业,10 | 1 |
| 护理岗 | 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515-护理专业,101101-护理学专业,3202-护理【类】;;研究生专业: 1011-护理学【类】,1054-护理【类】;——;答辩 | 1 |
| 精神科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100205TK-精神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10 | 1 |
| 全科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5109-全科医学专业;——;答辩 | 1 |
| 急诊科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卫生院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0200-临床医学(心血管内科方向)专业,100200-临床医学(全科 | 1 |
| 内科医师岗1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卫生院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00201-内科学(呼吸内科方向)专业,105101-内科学(呼吸内科方向)专业;——;答辩 | 1 |
| 内科医师岗2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卫生院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1-内科学(肾内科方向)专业,100201-内科学(血液方向)专业,100214-肿瘤学专业 | 1 |
| 外科医师岗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卫生院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10-外科学(泌尿外科方向)专业,100210-外科学(普通外科方向)专业,100210-外科 | 1 |
| 文化影像采编岗 |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馆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130311T-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130404-摄影专业,1416-摄影摄像技术专业,3602-广播影视【类】;;研究生专业: 1301-艺术学【 | 1 |
| 文化综合岗 |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馆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301-法学【类】,0351-法律【类】,0401-教育学【类】(语文方向),0451-教育【类】(语文方向),0453-国际中文教育【类】,0 | 1 |
| 舞蹈岗 |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馆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401-教育学【类】(舞蹈方向),0451-教育【类】(舞蹈方向),1301-艺术学【类】(舞蹈方向),1353-舞蹈【类】;——;—— | 1 |
| 图书管理岗 | 重庆市南岸区图书馆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研究生专业: 1205-信息资源管理【类】,1255-图书情报【类】;——;—— | 1 |
| 宣传推广岗 | 重庆市南岸区图书馆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503-新闻传播学【类】;;研究生专业: 0503-新闻传播学【类】,0552-新闻与传播【类】;——;—— | 1 |
| 工程技术岗 | 重庆市南岸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服务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828-建筑【类】,11-建筑【类】,120103-工程管理专业,120105-工程造价专业,240104-园林景观工程专业,2402-城乡规划与 | 1 |
| 综合管理岗 | 重庆市南岸区房屋征收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401-教育学【类】(语文方向),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0604-会计专业,1202-工商管理【类】,1204-公共管理【类】,3303- | 1 |
| 政务信息化岗 |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40104-教育技术学专业,0807-电子信息【类】,0809-计算机【类】,3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3102-计算机【类】;;研究生 | 1 |
| 工程规划业务岗 |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828-建筑【类】,11-建筑【类】,120103-工程管理专业,120105-工程造价专业,240104-园林景观工程专业,2402-城乡规划与 | 1 |
| 文明实践技术保障岗 |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本科专业: 040104-教育技术学专业,0807-电子信息【类】,0809-计算机【类】,3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3102-计算机【类】;;研究生 | 1 |
以下为部分岗位(表格节选),完整岗位表请以官方公告原文为准。
【元数据头】日期:2026-08-28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重庆市部分区县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区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19
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市区县事业单位
2026
年第
三季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1
),报考者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rlsbj.cq.gov.cn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
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
5
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
5
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处于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岗位表明确有其他时限要求外,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如:
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8
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
1
年(即
12
个月),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在军队服现役或其他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7
月
31
日,如
“
38
周岁以下
”,指未满
39
岁,在
1987
年
8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可在附件
1
要求的基础上放宽
3
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除本公告明确有其他时限要求外,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除本公告明确有其他时限要求外,
202
7
届应届毕业生
(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
报考的,
可放宽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本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等。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
202
7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
6
年
9
月
1
日至
202
7
年
8
月
31
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于
202
7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
202
7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以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专科)专业报考的,须在
202
7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
“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
38
周岁以下,均含
38
周岁;
2
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
2
年;专技
12
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
12
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含试用期时间计算),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凡未在公告及岗位表明确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
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
2
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报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人员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除外〕:
202
5
年
1
月
1
日至
202
6
年
8
月
31
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在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的人员;
202
5
年、
202
6
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
1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届毕业当年参加住培且于
2026
年住培合格并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经住培
且已
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
国优计划
”
研究生毕业报考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时,按规定享受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6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26
〕
47
号)明确的政策。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1.
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rlsbj.cq.gov.cn
)
“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入口”—“重庆市事业单位
2026
年第
三季度
公开招聘
”栏(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报考资格佐证材料。报名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
9:00—9
月
6
日
9
:00
。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
“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
jpg
格式,
20kb
以下)后进行报名。
“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各招聘岗位报名进展情况,将在
2026
年
9
月
2
日、
9
月
3
日
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rlsbj.cq.gov.cn
)公布。
温馨提示:经研究,为方便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时,设置了四川省成都市考区供考生选择。招聘岗位仅需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名时可选择在成都市考区参考;招聘岗位需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则报名时只能选择在重庆市参考,不能选择在成都市考区参考。
2.
报考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佐证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其中,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
2
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1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
2026
年
9
月
8
日
17:00
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
4.
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
17:00
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各招聘岗位网上缴纳考务费人数与拟招聘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
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低为
2:1
,达不到
2:1
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6.
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按照规定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
9
:00
—
10
月
17
日
9
:00
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rlsbj.cq.gov.cn
)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
A4
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包括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方式详见附件
1
。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
150
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
3
)。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
1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六)
8:30
—
12:00
。其中,
8:30
—
10:00
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
—
12:00
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预计
2026
年
11
月下旬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rlsbj.cq.gov.cn
)
“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
2.
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规则。
(
1
)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
2
)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复审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
3:1
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为准(下同);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
3
)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为准)等〕,按照前述规则由招聘方在相关网站(详见附件
5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首批资格复审一般在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
10
日内进行,请考生关注。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或佐证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
“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
202
7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属已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
5
年)的公务员或重庆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
4
),未按照规定提供或经核实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一般应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
3:1
的,最低按照
2:1
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
2:1
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
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在开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4
〕
57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
2023
〕
72
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有关规定,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关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发布的相关公告。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数。
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
1
。专业面试采取专业实操、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分值均为
100
分。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10
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
10
—
20
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
2:1
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
70
分,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考生属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成绩要求,由招聘方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
“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
1
中招聘岗位的
“考试类型”和“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甲类:总成绩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
《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3×50%+
综合面试成绩
×50%
;
乙类:总成绩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
《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3×50%+
专业面试成绩
×25%+
综合面试成绩
×25%
;
其中,专业面试如采取两种不同方式的,每种方式各占专业面试成绩的
。
六、体检、考察和选岗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
1:1
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由招聘方通过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招聘方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方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由招聘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
2
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含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chsi.com.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
“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
)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其他相关事项
1.
关于递补。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
“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
70
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前述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规则确定。
2.
关于选岗。需要
“选岗”的岗位,按本区县的“选岗组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详见附件
1
),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则先行选岗。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方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用单位。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rlsbj.cq.gov.cn
)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
30
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招聘属地化医学生的岗位,人员正式聘用后,额外按照每人每年
9250
元的标准,予以
3
年的财政专项补助。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附件
1
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订立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
〕
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
2023
〕
72
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
6
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6
〕
281
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公布的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
1
载明的联系电话
。
(二)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23-86868837
、
86868838
。
(三)本公告由相应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
(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
重庆市区县事业单位
2026
年第
三季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5.
重庆市区县事业单位
2026
年第
三季度
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列表
原文来源:重庆市人社局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