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已结束 |
|---|---|
| 报名开始 | 2026-05-01 |
| 报名截止 | 2026-06-30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通过重庆市人社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入口报名 |
| 联系电话 | 023-86868837 |
招聘岗位(10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财经与旅游学院专任教师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200-工商管理学专业,1251-工商管理【类】,125604-物流工 | 2 |
|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专任教师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 | 2 |
| 大数据与物联网学院专任教师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35-软件工程【类】,0839-网络空间 | 3 |
| 发展研究与质量管理中心研究人员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401-教育学【类】;——;—— | 1 |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30204-中共党史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030 | 1 |
| 通识教育学院专任教师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401-教育学【类】(数学方向),0401-教育学【类】(物理方向),0451-教育【类】(物理方向),0451-教育【类】(数学方向),045 | 2 |
| 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5601-工程管理专业,125602-项目管理专业;——;—— | 1 |
| 艺术设计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10106-美学专业,1301-艺术学【类】(设计方向),1301-艺术学【类】,1357-设计【类】,1403-设计学【类】;——;—— | 2 |
| 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专任教师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80204-车辆工程专业,0808-电气工程【类】,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08 | 3 |
| 资源与安全学院专任教师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专业: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类】,085410-人工智能专业,085702-安全工程专业;——;—— | 1 |
【元数据头】日期:2026-04-30
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学校概况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设有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大数据与物联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资源与安全学院、测绘地理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
11
个二级教学院部。设置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资源环境与安全等
9
个专业大类共
55
个专业,组建了机电一体化技术
(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技术(国家级)、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重庆市)、工程测量技术(重庆市)、现代物流管 理等
11
个专业群。建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
2
个、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
2
个、国家重点专业
4
个、国家骨干专业
6
个、重庆市示范专业
1
个、重庆市骨干专业
10
个。
学校校园占地
1367
.
76
亩,校舍建筑面积
45
.
97
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13744
人,其中国际教育学生
56
人。学校现有教职工
10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857
人,具有高级职称
264
人,博士
109
人。
学校地处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聂荣臻元帅的故乡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
出行
便利,紧邻渝昆高铁江津北站和重庆轨道交通
5
号线江津高铁站。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按照
德才兼备
、
以德为先
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
、招聘
岗位
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
考核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
8
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1
。
四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
.
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
5
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
规定
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
本校
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
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
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
期)
,
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
5
年(含试用期)
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以下统称公务员
),
处于
重庆市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明确
的最低服务
期
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
期(
或本公
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
)
的师范生
、医学生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3
月
3
1
日,如
“
40
周岁以下
”
,指未满
41
岁,在
198
5
年
4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以此
类推
。
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
3
周岁。
(
三
)毕业(学位)证书及
专业
考生
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2026
年
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放宽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其中,属境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
2
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附
件
1
中对
招聘
专业有方向要求的,
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难以佐证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学业
成绩单及其他佐证材料。
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
四
)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
“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
40
周岁以下,均含
40
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
(
含试用期时间计算
)
,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凡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五
、报名及资格
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
招聘
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考试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时间为
202
6
年
5
月
1
日
9:00
起至
202
6
年
6
月
30
日
18:00
。
应聘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
rlsbj.cq.gov.cn“
热点服务
”→“
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
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
”→“
重庆工
程
职业技术学院
202
6
年
上半年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
报名时,将
由页面引导进入
“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
jpg
格式,
20kb
以下)。
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应
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
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并
下载填报本公告附件
3
,并以
Word
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
“
上传材料
--
其他佐证材料
”
内
,每个附件控制在
1M
以内。
境内高校
202
6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
,
可
暂
提供就业推荐表
或学业
成绩单
或
其他
官方证明
材料
;
按
2026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的
境外高校
毕业生
报名时
,
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
(
二
)资格初审
及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考生报名后
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缺少材料而未通过审核的,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由学校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
招聘环节。
(三)
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
学校
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
考生
按照
学校
通知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4
),接受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
“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
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
学业
成绩单
或其他官方证明材料。
2026
届普通高校
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
或其他官方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
〔
境外高校
毕业生
报名时
,
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
〕
。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学校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
属已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
5
年)公务员或重庆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
5
),未按照规定出具或经核实处于前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
主
动放弃考核者,取消
考核
资格。
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复审资格。
六
、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
本校
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一)心理测试
各岗位在综合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水平、教学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
100
分,时间为
10-20
分钟。
综合
面试
工作
按照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4
〕
57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
2023
〕
72
号)、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
等
规定
执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综合面试成绩未达
70
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查实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
不再递补。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
1:1
等额确定。
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
综合
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
公立
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
由
学校
按照
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
,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
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
履职
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
学校
或
考生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
学校
同意后
另行确定
医院进行
一次
复检
,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
进入考察环节。拟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
考察对象
本人
。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
考察
由
学校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
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组织开展,由
2
名以上
在编
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
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
表现
、道德品质
(含志愿服务情况)
、遵纪守法、能力素质、
工作实绩、
是否需要回避等
情况
进行考察。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
应查阅
考生
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
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
审核
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
其他有关
材料是否属实
,并
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
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chsi.com.cn
)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
、
“
信用中国
”
网站(
creditchina.gov.cn
)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递补事宜
因
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
体检、考察不合格
而
出现的缺额
,
学校
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
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
“人岗相适”原则
研究是否递补
。
需递补的,
用人单位应按照
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备案
,
并
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
70
分。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
、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
将
在重庆
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官
网
(
rlsbj.cq.gov.cn
)等
网站
公示,公示时间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
考核
成绩
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
招聘岗位
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
学校
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
学校
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
30
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
2003
〕
37
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
2006
〕
68
号)等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
招聘
的
人员
按照
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
,
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凡
本公告明确
了
最低服务
期
的,最低
服务
期
内
,
不得报考或
违反约定
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
十
、纪律要求
考核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
2019
〕
1
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
20
23
〕
72
号
)以及
《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
6
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6
〕
281
号)等规定
,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
按
规定追究有关
人员
责任。
招聘过程中,
凡发现
考生
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
考生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
进行
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
。
考生
提供
伪造的
身份证件
、
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
、表彰奖励
等
材料
的
,一经查实
,
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
学校
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
记
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
,
同时
通报有关单位
。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等规定处理。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
一
、其他
(一)
本公告由
重庆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负责
解释。
(二)
人事处咨询电话:
023-
61065897
、
6
1065931
。
(
三
)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3-86868837
、
86868838
。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
(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
重庆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
6
年上半年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2024
年版)
3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考核
招聘
工作
人员报名表
4.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5.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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