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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7类别:高校科研类型:高校科研状态:报名中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报名中
报名开始2026-04-29
报名截止2026-12-29
报名方式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上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
联系电话0518-85895084

招聘岗位(5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江苏海洋大学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
体育学院教师 江苏海洋大学 博士研究生 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 1
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员 江苏海洋大学 博士研究生 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农业工程 2
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员 江苏海洋大学 博士研究生 生物学,化学,海洋科学 1
专职辅导员 江苏海洋大学 博士研究生 不限 1
江苏海洋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 59 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洋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专职辅导员岗位: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6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 专任教师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6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即 1981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即 197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 年、 2025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 2026 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六)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七)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1 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或二级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计算工作经历、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报名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 “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 4 月 29 日 9 ∶ 00 - 12 月 29 日 16 ∶ 00 ; 2. 资格初审: 4 月 29 日 9 ∶ 00 - 12 月 30 日 16 ∶ 00 ; 3. 陈述申辩: 4 月 29 日- 12 月 31 日期间 9 ∶ 00 - 16 ∶ 00 ;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 4 月 29 日 9 ∶ 00 - 12 月 31 日 18 ∶ 00 。 (二)网上确认 (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4 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 35X45 毫米)证件照, 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 7 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 5 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 3 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 6 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岗位 1-2 专任教师岗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岗位 3-4 其他专业技术岗考试方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岗位 5 专职辅导员岗考试方式为心理测试和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 ( 1 )身份证。 ( 2 )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3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网签证明);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且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须出具离职证明,所注明的离职时间需 在 网上报名前。 ( 4 )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开具时间为六个月以内。 ( 5 )专职辅导员岗提供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试讲 试讲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 60 分(满分 100 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 1 : 3 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招聘专业相关的实验仪器设备操作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技能、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达到 60 分(满分 100 分)为合格。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 1 : 3 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 70 分(满分 100 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所有岗位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任一单项成绩未达标,考试即为不合格。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 1 : 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 国家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 3 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 3 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 4 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 30 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8-85895084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洋大学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518-8589503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 jytrsc@ec.js.edu.cn , 举报电话: 025-83335135 。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 js_sydwgkzp@163.com , 举报电话: 025-83236125 。 1. 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 025-83278731 2. 025-52616712 江苏海洋大学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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