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已结束 |
|---|---|
| 报名开始 | 2026-07-30 |
| 报名截止 | 2026-08-06 |
| 报名方式 | 网络报名,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 |
| 联系电话 | 0577-85987017, |
招聘岗位(21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类 | 2 |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类 | 2 |
| 温州市龙湾区组工信息网络宣传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组工信息网络宣传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工学门类 | 1 |
| 温州市龙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社会管理、社会法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社会治理法学、中共党史党建学、党务工作理论与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政策、应用社会学 | 1 |
| 温州市龙湾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1 |
| 温州市龙湾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人工智能、低空技术与工程、数字经济、能源经济、光电科学与工程 | 1 |
| 温州市龙湾区科创走廊建设发展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科创走廊建设发展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人工智能、低空技术与工程、数字经济、能源经济、光电科学与工程 | 1 |
|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法学、法律、法律(法学)、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 | 1 |
| 温州市龙湾区公路管理 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公路管理 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智能交通与信息系统工程 | 1 |
| 温州市龙湾区公路管理 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公路管理 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智能交通与信息系统工程 | 1 |
|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消防技术及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系统检测与控制、钢铁冶金、冶金工程、冶金物理化学 | 1 |
|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消防技术及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系统检测与控制、钢铁冶金、冶金工程、冶金物理化学 | 1 |
|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法律、法律(法学) | 1 |
|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法律、法律(法学) | 1 |
| 龙湾区公用事业建设中心 | 龙湾区公用事业建设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 | 1 |
| 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人工智能发展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人工智能发展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大数据科学与工程、大数据技术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人 | 1 |
| 温州市龙湾区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人工智能、低空技术与工程、数字经济、能源经济、光电科学与工程 | 1 |
|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 |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应用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 1 |
| 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类、公共管理类 | 1 |
|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 | 1 |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工商管理类、建筑学类 | 1 |
2026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湾新区、龙湾区1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引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具备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招引对象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在职攻读学历及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方式取得的学历)。
已被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引范围。
(二)招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2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6年7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户籍要求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8)截止到2026年7月3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以生源地报考的除外);
(9)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
(12)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引岗位及要求
(一)招引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6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专业由招引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以证书证件(证明)确认的时间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
6
年
7
月
30
日
。
(四)本公告发布后,如计划表中招引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招引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2026年
7
月
30
日
9
:
00
—
8
月
6
日
1
1
:
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
6
年
7
月
30
日
9:00
—
8
月
6
日
17
:
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招引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本次招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引计划,并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引计划将于
8
月
7
日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
8
月
10
日9:00-11:30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科技创新大楼1015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
本次招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笔试
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
2026年
8
月
26
日
9:00
—
8
月
29
日
10:00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
2026
年
8
月
29
日
9
:
00
—
11
:
30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内容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和综合应用能力(占60%)两个部分,笔试时限为15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引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纳入最后考试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作放弃。
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本科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起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3)。
3.招引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资格复审对象提供的材料,对其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列为面试对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否则视作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招引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引对象,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引资格,其空缺资格按公告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招引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含本人放弃办理),取消招引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引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招引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
7月28日17:00
前向招引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引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
7月29日12:00
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笔试、面试、招引等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引对象在龙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本次招引信息发布主要渠道为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请予关注。咨询电话:0577-85987017,招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1:30、14:30至17:30。
(五)本公告由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6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计划表.xls
2.
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x
3.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
2026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湾新区、龙湾区1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引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具备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招引对象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在职攻读学历及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方式取得的学历)。
已被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引范围。
(二)招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2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6年7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户籍要求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8)截止到2026年7月3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以生源地报考的除外);
(9)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
(12)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引岗位及要求
(一)招引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6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专业由招引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以证书证件(证明)确认的时间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
6
年
7
月
30
日
。
(四)本公告发布后,如计划表中招引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招引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2026年
7
月
30
日
9
:
00
—
8
月
6
日
1
1
:
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
6
年
7
月
30
日
9:00
—
8
月
6
日
17
:
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招引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本次招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引计划,并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引计划将于
8
月
7
日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
8
月
10
日9:00-11:30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科技创新大楼1015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
本次招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笔试
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
2026年
8
月
26
日
9:00
—
8
月
29
日
10:00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
2026
年
8
月
29
日
9
:
00
—
11
:
30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内容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和综合应用能力(占60%)两个部分,笔试时限为15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引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纳入最后考试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作放弃。
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本科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起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3)。
3.招引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资格复审对象提供的材料,对其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列为面试对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否则视作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招引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引对象,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引资格,其空缺资格按公告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招引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含本人放弃办理),取消招引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引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招引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
7月28日17:00
前向招引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引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
7月29日12:00
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笔试、面试、招引等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引对象在龙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本次招引信息发布主要渠道为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请予关注。咨询电话:0577-85987017,招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1:30、14:30至17:30。
(五)本公告由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6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计划表.xls
2.
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x
3.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
原文来源:龙湾区政府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