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即将开始 |
|---|---|
| 报名开始 | 2026-09-01 |
| 报名截止 | 2026-09-04 |
| 报名方式 |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彩照两张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 |
| 联系电话 | 梅河口市李炉乡人民政府 孙雅楠13404717101;梅河口市一座营镇人民政府 鄂桂艺13214352777;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 张春明13019193826;梅河口市杏岭镇人民政府 谭歆禹13364547605;梅河口市湾龙镇人民政府 蔡琳琳15326468916;梅河口市进化镇人民政府 郭秋菊13321539377;梅河口市吉乐乡人民政府 万禹墨17390944680;梅河口市中和镇人民政 |
招聘岗位(16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1.0 | 李炉乡 | 未注明 | 未注明 | 7 |
| 2.0 | 一座营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7 |
| 3.0 | 曙光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0 |
| 4.0 | 杏岭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8 |
| 5.0 | 湾龙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20 |
| 6.0 | 进化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6 |
| 7.0 | 中和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1 |
| 8.0 | 小杨乡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2 |
| 9.0 | 新合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5 |
| 10.0 | 双兴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20 |
| 11.0 | 水道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6 |
| 12.0 | 黑山头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8 |
| 13.0 | 康大营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5 |
| 14.0 | 山城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2 |
| 15.0 | 红梅镇 | 未注明 | 未注明 | 9 |
| 16.0 | 吉乐乡 | 未注明 | 未注明 | 4 |
【元数据头】时间:2026-08-31 15:16:00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做好部分脱贫劳动力兜底就业帮扶工作,结合我市各乡镇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进行公开招聘。
二、 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在全市各乡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70个。(具体开发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具有本市户籍,年龄男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70周岁(含70周岁),女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65周岁(含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经乡镇政府确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从组织安排,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4日(工作日内)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1.报名地点: 到各乡镇政府报名,各乡镇报名咨询电话如下:
梅河口市李炉乡人民政府 孙雅楠13404717101
梅河口市一座营镇人民政府 鄂桂艺13214352777
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 张春明13019193826
梅河口市杏岭镇人民政府 谭歆禹13364547605
梅河口市湾龙镇人民政府 蔡琳琳15326468916
梅河口市进化镇人民政府 郭秋菊13321539377
梅河口市吉乐乡人民政府 万禹墨17390944680
梅河口市中和镇人民政府 张瑞钰18743520085
梅河口市小杨乡人民政府 顾小双17600226091
梅河口市新合镇人民政府 胡竞月15944515353
梅河口市双兴镇人民政府 张思丹13804325413
梅河口市水道镇人民政府 张 航18004386643
梅河口市黑山头镇人民政府 潘宣齐13324457300
梅河口市康大营镇人民政府 李 鹤15948076660
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 孙艺歌13364453608
梅河口市红梅镇人民政府 王 玮13844565093
2.报名方式: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彩照两张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
(三)考试时间
根据各用人单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由人社局、乡镇政府按面试结果共同确定岗位拟招用人员。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正式上岗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立即终止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签订次数不超过3次。岗位补贴按非全日制工资标准执行(532元/月)。
附件:梅河口市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公益岗科
原文来源: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