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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6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类别:事业单位类型:事业单位状态:报名中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报名中
报名开始2026-05-01
报名截止2026-12-3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专栏进行报名

招聘岗位(12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研究岗 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090300-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090301-土壤学专业,090400-植物保护专业;——;—— 1
食品加工研究岗 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083201-食品科学专业,083203-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 1
作物研究岗 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0901-作物学【类】;——;—— 1
科研岗1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100102-免疫学专业,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0700-药学专业,105100-临床医学专业, 3
科研岗2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070300-化学专业,071009-细胞生物学专业,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0831-生物医学 1
临床医师岗1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100201-内科学(肾内科方向)专业,100201-内科学(呼吸内科方向)专业,100201-内科学专业,100202-儿科学专业,100210 10
临床医师岗2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100201-内科学专业,100202-儿科学专业,100203-老年医学专业,100204-神经病学专业,100206-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10 8
公卫医师岗 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53-公共卫生【类】;——;—— 1
科研岗 重庆市涪陵区儿童医院(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1002-临床医学【类】,1003-口腔医学【类】,1005-中医学【类】,1006-中西医结合【类】,1057-中医【类】,1058-医学技术【 1
临床学科带头人岗 重庆市涪陵区儿童医院(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100203-老年医学专业,100212-眼科学专业,1005-中医学【类】,1006-中西医结合【类】,1057-中医【类】;——;—— 1
妇产科医师岗 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100211-妇产科学专业,105115-妇产科学专业;——;—— 1
神经内科医师岗 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研究生专业: 100204-神经病学(神经内科方向)专业,100204-神经病学专业,105104-神经病学专业,105104-神经病学(神经内科方向)专业;— 1
【元数据头】日期:2026-04-29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4FL ) ,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 高层次人才 30 名 ,具体单位、岗位详见附件 1 。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 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 5 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 5 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 ) 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 二 )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4 月 30 日,如 “45 周岁以下 ” ,指未满 46 周岁,在 19 80 年 5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 3 周岁。 ( 三 )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报考。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 四 )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 “ 以上 ”“ 以下 ”“ 以前 ”“ 以后 ” 均包含本级(数),如 45 周岁以下,均含 45 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 将通过 重庆市 涪陵 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fl.gov.cn/ ) 首页 “ 招聘信息 ”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招聘”栏 进行公布 ,请考生 密切 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 “ 报考条件 ” ,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 1 )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 6 年 5 月 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期间招满即止 。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报名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rlsbj.cq.gov.cn )首页 “ 热点服务 ”→“ 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 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 ”→“ 重庆市 涪陵 区 事业单位 202 6 年 ‘ 绿色通道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资格条件诚信报名,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本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况、家庭成员情况、学习及工作简历、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复印件等 ; 2. 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工作经历:包括近 5 年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或在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告知考生审查意见。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资格审查等环节将进一步核实报考条件细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现实情况细节确未满足招聘条件的,仍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以及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持本人身份证、附件 3 、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分值 100 分。 考核组织工作 参 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 2016 〕 281 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未达到 7 0 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 = 面谈成绩。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 重庆市 涪陵 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fl.gov.cn/ ) 首页 “ 招聘信息 ”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招聘”栏 进行公布 ,请考生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 1:1 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进入后续环节人选。 体检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 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 涪陵 区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 “ 凡进必审 ”“ 谁审查、谁负责 ” 、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chsi.com.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 “ 信用中国 ” 网( creditchina.gov.cn )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进入后续环节。 七、拟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通过 重庆市 涪陵 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fl.gov.cn/ ) 首页 “ 招聘信息 ”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招聘”栏 进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lsbj.cq.gov.cn/ )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 30 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单位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 1 )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 〕 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 2023 〕 72 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 6 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6 〕 281 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咨询: 023- 72232702 ( 涪陵 区 人力社保局), 023-72260986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023- 72372513 ( 涪陵 区卫生健康委) 。 (四)本公告由重庆市 涪陵 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 (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 1. 重庆市 涪陵 区事业单位 2026 年 “ 绿色通道 ” 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 重庆市 涪陵 区事业单位 2026 年 “ 绿色通道 ” 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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