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即将开始 |
|---|---|
| 报名开始 | 2026-09-07 |
| 报名截止 | 2026-09-11 |
| 报名方式 | 网络报名 |
| 联系电话 | 0916-2626450 |
招聘岗位(60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 | 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 | 未注明 | 大专 | — |
| 市直综合岗位1 | 中共汉中市委党校 | 大专及以上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2 | 中共汉中市委党校 | 大专及以上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3 | 汉中市路灯管理处 | 大专及以上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4 | 汉中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大专及以上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5 | 汉中市公路局 | 大专及以上 | 未注明 | 5 |
| 市直综合岗位6 | 汉中市公路局(留坝公路段) | 大专及以上 | 未注明 | 2 |
| 市直综合岗位7 | 汉中市公路局(略阳公路段) | 大专及以上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8 | 汉中市公路局(略阳公路段) | 大专及以上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9 | 汉中市公路局(略阳公路段) | 大专及以上 | 未注明 | 2 |
| 市直综合岗位10 | 汉中市公路局(镇巴公路段) | 未注明 | 未注明 | 2 |
| 市直综合岗位11 | 汉中市公路局(镇巴公路段)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12 | 汉中市公路局(宁强公路段)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13 | 汉中市公路局(宁强公路段)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14 | 汉中市公路局(宁强公路段)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15 | 汉中市公路局(佛坪公路段)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16 | 汉中市公路局(佛坪公路段)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17 | 汉中市公路局 | 未注明 | 技校:0410公路施工与养护,0411桥梁施工与养护,0412公路工程测量,1102建筑施工,1107建筑工程管理;大专: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00 | 3 |
| 市直综合岗位18 | 汉中市公路局(西乡公路段) | 未注明 | 专业不限 | 1 |
| 市直综合岗位19 | 汉中市公路局(留坝公路段) | 未注明 | 技校:0410公路施工与养护,0411桥梁施工与养护,0412公路工程测量,1102建筑施工,1107建筑工程管理;大专: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00 | 3 |
| 市直综合岗位20 | 汉中市公路局(略阳公路段) | 未注明 | 技校:0410公路施工与养护,0411桥梁施工与养护,0412公路工程测量,1102建筑施工,1107建筑工程管理;大专: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00 | 2 |
| 市直综合岗位21 | 汉中市公路局(镇巴公路段) | 未注明 | 技校:0410公路施工与养护,0411桥梁施工与养护,0412公路工程测量,1102建筑施工,1107建筑工程管理;大专: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00 | 2 |
| 市直综合岗位22 | 汉中市公路局(宁强公路段) | 未注明 | 技校:0410公路施工与养护,0411桥梁施工与养护,0412公路工程测量,1102建筑施工,1107建筑工程管理;大专: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00 | 2 |
| 市直综合岗位23 | 汉中市公路局(宁强公路段) | 未注明 | 专业不限 | 1 |
| 市直卫生岗位1 | 汉中市社会福利院 | 大专及以上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2 | 汉中市社会福利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教师岗位1 | 汉中市特殊教育学校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教师岗位2 | 汉中市特殊教育学校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教师岗位3 | 陕西省汉中师范附属小学 | 未注明 | 未注明 | 2 |
| 市直教师岗位4 | 陕西省汉中师范附属小学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3 | 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汉中市卫生监督所)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4 | 汉中市第一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5 | 汉中市第一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6 | 汉中市第一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7 | 汉中市第一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8 | 汉中市第一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9 | 汉中市第一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10 | 汉中市第一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2 |
| 市直卫生岗位11 | 汉中市中医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2 |
| 市直卫生岗位12 | 汉中市中医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2 |
| 市直卫生岗位13 | 汉中市中医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14 | 汉中市中医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卫生岗位15 | 汉中市中医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24 | 汉中市市直公房管理所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25 | 汉中市市直公房管理所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26 | 汉中市南郑区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27 | 汉中市南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28 | 汉中市南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市直综合岗位29 | 佛坪县环境监测站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汉台区综合岗位30 | 汉中市汉台区融媒体中心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汉台区综合岗位31 | 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汉台区综合岗位32 | 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未注明 | 未注明 | 2 |
| 汉台区综合岗位33 | 汉中市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汉台区综合岗位34 | 汉中市汉台区公证处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汉台区综合岗位35 | 汉中市汉台区秦岭生态保护中心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汉台区综合岗位36 | 汉中市褒河林场(陕西省褒河森林公园管理处)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汉台区综合岗位37 | 汉中市汉台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汉台区综合岗位38 | 汉中市汉台区蔬菜果品技术推广中心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汉台区综合岗位39 | 汉中市汉台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 汉台区综合岗位40 | 汉中市汉台区社会救助事务服务中心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以下为部分岗位(表格节选),完整岗位表请以官方公告原文为准。
2026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等
规定,
2026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
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
284
名。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
3.年
龄为
18周岁以上,3
8
周岁以下(
198
7
年
9
月
7
日至
200
8
年
9
月
11
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
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
,由
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
于
202
6
年
10
月
31
日
前取得
;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和心理素质
;
6.具备招
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
为
202
6
年
12
月
31日
;
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
2026年8月30日(含)
之
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
用人
单位设置,
详见
《
2026年下半年
汉中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岗位表
》
(以下简称《岗
位表》
,
附件
1
)。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
6
年
9
月
6
日(含)前,已被招聘为
20
26
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
日期
为准);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的
;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
202
6
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
202
6
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
6
年
12月31日;
7.
失信被执行人;
8.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
发布
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
汉中
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hanzhong.gov.cn
)、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
(
http://rsj.hanzhong.gov.cn
)、
“
秦云就业
”
微信小程序
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
(
http://rsj.hanzhong.gov.cn
)
。
报名时间:
202
6
年
9
月
7
日
08:00至202
6
年
9
月
11
日
18
:
00。
每名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
9
月
10
日
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确认缴费的报名人数。
9
月
10
日
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确认缴费
的
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
202
6
年
9
月
7
日
08:00至202
6
年
9
月
12
日
18:00。
资格审查由
汉中
市事业
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时,由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
、用人
单位需求进
行核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
报名结束
(
9
月
11
日
18:00)
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
9
月
12
日
24:00
。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站
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
笔试按
照每人
每科
50元
的
标准收
费
。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
的
信息核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
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
9月16日08:00至9月17日18:00登录陕西
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
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
9月15日
在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相关部门
为
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
应于
10
月
13
日
08:00至
10
月
17
日
09
:00
登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站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
重要
凭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
2)笔试时间:
202
6
年
10
月
17
日
(星期
六
)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务工作由
汉中
市
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
(
4
)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
计划
于
11月底
公布
。
应聘人员可登
录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站
查询。
汉中
市人事考试中心
于
10
月
19
日
08:00至
10
月
21
日
18:00
,
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
,
投诉举报邮箱地址:
hzsrsks@126.com
。
应聘人员
存在
违纪违规
行为的
按
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
35号)
进行处理
。
对
于经
雷同试卷甄别鉴定
,
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作答内容雷同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终止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
汉中
市人事考试中心
当面提交复核申请。
汉中
市人事考试中心
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
5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
163号)规定,对2011年
以来
陕西省
接收的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应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管理岗位
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
202
6
年
10
月
19
日至
10
月
20
日
(08:30-11:00,14:30-17:00)
,
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
及
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
向
汉中
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
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
汉中
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
(
6
)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
应聘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
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
面试
面试由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站另行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等情形形成的缺额,不再对面试名单进行递补。
面试满分为
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
面试结束后,由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
2
)
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
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由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
果后
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
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
、
个人征信等情况,
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
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递补人员体检合格
的
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
汉中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
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
级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
招聘
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
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
,请应聘人员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二)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既
包括
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向同一岗位提交
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均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四)
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电话无法联系应聘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
六
)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
“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联系方式
:
1.政策咨询:
0916-262860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
附件:
1.
2026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2026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4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5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汉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
6
年
8
月
31
日
电脑版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汉中市数据局管理维护
汉中网安:61230001
网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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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系统适用对象:市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各县区政府,所有投稿用户需各单位授权后作为本单位唯一指定的投稿工作人员进行投稿,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名义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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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投稿信息需经本单位领导审签通过,并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报稿件内容真实、文字准确,并对所投稿件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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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