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简章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即将开始 |
|---|---|
| 报名开始 | 2026-09-07 |
| 报名截止 | 2026-09-11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联系电话 | 0857-8770078 |
招聘岗位(23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神经外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210、105111外科学 | 1 |
| 心胸外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210、105111外科学 | 1 |
| 口腔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3、1052口腔医学 | 1 |
| 麻醉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217、105118麻醉学 | 1 |
| 内分泌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201、105101内科学 | 1 |
| 血液内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201、105101内科学 | 1 |
| 胃肠外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210、105111外科学 | 1 |
| 急诊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218、105107急诊医学;100210、105111外科学 | 2 |
| 关节外科与运动;医学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5113骨科学;100210、105111外科学 | 1 |
| 肾内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201、105101内科学;105109全科医学 | 2 |
| 呼吸内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201、105101内科学 | 2 |
| 检验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0208、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 | 1 |
| 病理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研究生及以上 | 105119临床病理 | 1 |
| 儿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100207TK儿科学;100201K临床医学;100202、105102儿科学 | 3 |
| 神经内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100201K临床医学;100204、105104神经病学;100201、105101内科学 | 1 |
| 康复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100502K针灸推拿学;100201K临床医学;100512、105707针灸推拿学;100215、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1 |
| 超声医师;(妇产)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100201K临床医学;100203TK医学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 | 1 |
| 超声医师;(腹部)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100201K临床医学;100203TK医学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 | 1 |
| 皮肤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100501K中医学;100601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507、105702中医外科学;100602、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 | 1 |
| 产科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100201K临床医学;100211、105115妇产科学 | 2 |
| 心血管内科;介入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100201K临床医学;100201、105101内科学 | 2 |
| 心电图室;诊断医师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100201K临床医学;100201、105101内科学 | 2 |
| — |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 未注明 | 未注明 | 30 |
【元数据头】发布时间:2026-09-03 16:0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
2006
〕
4
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
2020
〕
212
号)
以及
《毕节市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办法(试行)》
(
毕党办发〔
2025
〕
2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用人需求,经
毕节市人民政府、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同意,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
30
名,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
、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
、
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
30
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1
,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
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
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2008
年
9
月
11
日以前出生),
38
周岁以下(
1987
年
9
月
7
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高级职称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
43
周岁以下(
1982
年
9
月
7
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
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
1
)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
(
2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的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6
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022
年)》《
2022
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设置。
考生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一级学科专业名称相同的视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
(
3
)《岗位表》中明确为面向
2026
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是指毕业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并面向
2024
年、
2025
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
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
4
)《岗位表》中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机关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在报考事业单位时,其上述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
2026
年
9
月,可累计计算。
(
5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
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26
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
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
2026
届毕业生。
4.
现役军人。
5.
截至
2026
年
9
月
7
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
截至
2026
年
9
月
7
日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的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8.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10.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
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人员。
12.
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4.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5.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6.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方式一:报考人员须在
2026
年
9
月
7
日
9:00
至
9
月
11
日
17:00
期间,通过微信搜索“毕就业”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登录后,选择“服务”
-
“人才人事”
-
“人事考试”
-
“考试报名”
-
选择“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
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
”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二:报考人员须在
2026
年
9
月
7
日
9:00
至
9
月
11
日
17:00
期间进入“毕节市就业技能网络培育平台”(网址:
https://rsj.bijie.gov.cn
),选择“考试服务”
-
点击“网上报名”
-
选择“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
-
使用“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毕就业”微信小程序扫码或注册登录进入“个人中心”
-
选择“我的考试”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
填写报名信息。所
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
“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有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信息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1.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
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
70%
,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
70%
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并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
4
)。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
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7
日
9:00
至
9
月
12
日
17:00
。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毕节市就业技能网络培育平台”(网址:
https://rsj.bijie.gov.cn
)或
“毕就业”微信小程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具体负责。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在
24
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
2026
年
9
月
11
日
17:00
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2026
年
9
月
11
日
17:00
至
9
月
12
日
17:00
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申请,
经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商毕节市卫生健康局、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报名结束后,单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
3
:
1
比例的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招聘计划不做减少,招聘岗位无人报名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在
“毕节市就业技能网络培育平台”(网址:
https://rsj.bijie.gov.cn
)或
“毕就业”微信小程序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
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
0857-8770078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
(三)笔试
笔试由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具体组织实施。
1.
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医学类考试科目:《医学综合知识》
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
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岗位的考生可不参加笔试。
2.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
100
分,按
60
%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6.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
50
分。
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
3
:
1
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除外)
。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1.
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
3:1
比例以内(含
3:1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因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
3
:
1
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除外)。
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
资格复审工作程序
由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24
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方式、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3.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以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
1
)《报名表》
2
份。
(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026
年度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并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
3
)本人近期正面
1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
张。
(
4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
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
2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5
)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一般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026
年规范化培训结业的,可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研究方向的,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方向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
(
6
)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
7
)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
3
)。
(
8
)国(境)外、高校自设学科等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报考人员和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并提交《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
4
)。
(
9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在毕节市卫生健康局、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有关事宜由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
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确定,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
布。
2.
面试分值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按
40
%计入总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60%+
面试成绩×
40%
。
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
3
:
1
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
“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毕节市卫生健康局、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1.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
〕
1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3
〕
58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1.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2.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提交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聘用审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员额制工作人员按《毕节市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办法(试行)》(毕党办发〔
2025
〕
20
号)及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
、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857
-
8294007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综合室)
0857
-
8254332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0857
-
8222297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注意事项
1.
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各项有关信息(如资格复审、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本次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
《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未尽事宜,由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报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商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附件:
1.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3.
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4.
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
年
9
月
3
日
原文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