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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3类别:事业单位类型:事业单位状态:即将开始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即将开始
报名开始2026-09-08
报名截止2026-09-14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20-39910578

招聘岗位(17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城市发展研究岗;(九级管理岗)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本科及以上 政治学类;(B0302);法学;(B030101);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B070503) 1
产业创新研究岗;(十二级专技岗)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研究生 / 1
业务管理岗;(九级管理岗位) 广州市南沙区政府总值班室 本科及以上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B120102);电子信息工程;(B080701);信息安全(B080904) 1
政策研究岗;(九级管理岗) 广州市南沙区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本科及以上 经济学类(B0201);经济与贸易类(B0204);法学类(B0301) 1
社区心理服务岗;(九级管理岗)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本科及以上 心理学类;(B0712);社会学类;(B0303) 1
社区养老服务岗(十二级专技岗)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本科及以上 经济学类(B0201);公共管理类(B1204);法学类(B0301) 1
就业服务岗位;(九级管理岗)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本科及以上 经济学类(B0201);电子信息类(B0807);计算机类(B0809);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 1
仲裁服务岗位;(九级管理岗)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本科及以上 法学类(B0301) 1
建设审查岗位;(十二级专技岗)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B081001);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BO81005);智慧建筑与建造(B081007);风景园林(B081003);城市设计(B081006) 1
财务技术岗;(十二级专技岗)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本科及以上 审计学(B120207);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 1
供节水业务岗1;(十二级专技岗) 广州市南沙区供水和节水事务中心 研究生 / 1
综合运营岗位;(十二级专技岗) 广州市南沙区数字城市运营中心 本科及以上 电子信息类;(B0807);地理信息科学;(B070504) 1
信息化综合业务岗;(十二级专技岗) 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发展服务中心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B0809) 1
初级教研岗;(十二级专技岗)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 研究生 / 1
工程技术岗1;(十二级专技岗)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本科及以上 土木工程(B08110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B081103);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1106) 1
工程技术岗2;(十二级专技岗)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本科及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B081201);水文与水资源工程(B081202);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B081203) 1
城市更新岗;(十二级专技岗) 广州市南沙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中心 研究生 / 1
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广州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面积803平方公里,是广东省唯一国家级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片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南沙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的行动计划部署,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沙区实际,面向高校2027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2027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告要求的可报考对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26年9月8日上午9:00至9月14日下午5:00,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登录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在以下地点设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城市 时间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上海 9月1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上海昆仑华亭宾馆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1200号) 上海 9月1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另行补充通知。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包括如下: ①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③学生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④在读证明/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在读证明》需列明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年制,并经学校教务处盖章。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⑤课程成绩单。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收复印件一份。 ⑦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注意事项 (1)考生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得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考,但其本科院校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并取得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确保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要求。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后当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通过情况。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 1.笔试 (1)准考证打印:经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且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6年9月16日晚上9:00-9月17日上午1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17日上午10:00-11:30,地点为:上海虹桥国际人才考评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甬虹路69号虹桥绿谷G栋B2楼),具体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成绩查询:于9月17日下午公布,考生收到通知短信后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系统同步提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26年9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对象:各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一般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同分者,且符合入围比例条件的,均进入面试。若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签订协议 面试当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并进行签约。 (四)体检 体检时间定于2026年9月19日,统一安排在面试点所在地的三甲医院进行,具体安排通过电话、短信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办理。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人员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能办理入职手续,招聘单位可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并视情况依次递补,凡2027年12月31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上公布调整后的时间与招聘岗位。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9910578(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投诉电话:020-84985419。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日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6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第二批高校校园招聘报考指南.pdf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相关稿件: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南沙区各镇街道 万顷沙镇 黄阁镇 横沥镇 大岗镇 东涌镇 榄核镇 南沙街道 珠江街道 龙穴街道 港湾街道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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