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报名中 |
|---|---|
| 报名截止 | 2026-09-11 |
| 报名方式 | 填写《平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或提交电子版至pyzfjd@dz.shandong.cn |
| 联系电话 | 0534--2160161 |
招聘岗位(1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 平原县司法局 | 未注明 | 未注明 | — |
关于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政务服务质效,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入选范围
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各界人士中聘任。
二、社会监督员聘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法治素养,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
3.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熟悉相关行政执法业务,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善于听取和反映企业群众意见,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自身有条件参加,所在单位支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6.具有平原户籍或在平原连续居住3年以上,年龄在22岁至65岁之间,身体健康。
7.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社会监督员聘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前,符合聘任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填写《平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登记表》,将纸质版报送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或提交电子版文档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2026年9月24日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自荐、推荐的社会监督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入选平原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三)公示聘任:县司法局通过平原县政府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正式开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工作。
四、社会监督员聘任期限与工作职责
(一)聘任期限:社会监督员聘期为2年,可以连续聘任,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二)工作职责:
1.受邀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事件调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研、论证、座谈,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2.受司法行政部门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反映企业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政执法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监督建议;
4.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明显违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提供监督线索;
5.承担司法行政部门委托或者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纪律: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社会监督员属于兼职,聘任期间不领取任何报酬。
联系地址:平原县司法局202室行政执法监督股
联系电话:0534--2160161
电子邮箱:pyzfjd@dz.shandong.cn
附件:
平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登记表
平原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平安大街166号 邮箱:pyxzwgk@dz.shandong.cn
网络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34-4212826,举报邮箱:dzpywxb@dz.shandong.cn
原文来源:平原县人民政府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