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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相关新闻

发布日期:2026-09-07类别:高校科研类型:高校科研状态:报名中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报名中
报名开始2026-09-08
报名截止2026-10-15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https://zhaopin.xjut.edu.cn/#/app/xjgyxy/epxing_recruit/zpwz)
联系电话0903-7886980

招聘岗位(38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地质学专任教师 自然资源科技学院 博士研究生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2
地质工程专任教师 自然资源科技学院 博士研究生 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资源与环境、城市地下空间与工程 3
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任教师 自然资源科技学院 博士研究生 地球物理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资源与环境 3
资源勘查工程专任教师 自然资源科技学院 博士研究生 矿产普查与勘探(矿区深部找矿、矿产勘查、区域成矿规律) 3
测绘工程专任教师 自然资源科技学院 博士研究生 遥感技术与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地理信息工程及测绘工程 3
遥感技术与科学专任教师 自然资源科技学院 博士研究生 地理学、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2
地理信息科学专任教师 自然资源科技学院 博士研究生 测绘科学与技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地理信息工程以及测绘工程 2
智能采矿工程专任教师 新能源与矿业学院 博士研究生 采矿工程、岩土工程、智能化采掘、智能化感知预警、露天矿智能开采矿山大数据与智能决策、人工智能、AI大模型与机器学习、地理信息系统、机器人工程等 3
矿物加工工程专任教师 新能源与矿业学院 博士研究生 矿物加工分选、矿物加工自动控制、浮选理论、贵金属选冶、矿物材料、矿物加工、矿物原位分析技术、计算化学等 3
冶金工程专任教师 新能源与矿业学院 博士研究生 冶金原理和冶金工艺、冶金材料、冶金工程管理、矿物分析与评价、地球化学动力学、物理化学等 3
安全工程专任教师 新能源与矿业学院 博士研究生 安全科学与工程、石油化工安全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方向)、土木类(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方向)、管理类(安全与应急管理方向) 2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任教师 新能源与矿业学院 博士研究生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与储能工程、新能源发电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相关领域、新能源为主体的智慧能源系统相关领域、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电气工程等 3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任教师 新能源与矿业学院 博士研究生 光伏材料与器件、电化学储能材料与器件、氢能材料与转化器件、柔性 /wearable 能源器件等 2
机械工程专任教师 机电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相关专业 3
智能制造工程专任教师 机电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测控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等;数字孪生方向;矿业与新能源方向;机器人方向;低碳方向;控制科学与工程(含控制理论与控 2
计算机专业专任教师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信息工程;应用数学、统计学;智能交通、智能制造、智能采矿、智慧农业 2
经济统计学专任教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 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应用统计学、统计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3
土地资源管理专任教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 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科学与技术 2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任教师 和田珠宝学院 博士研究生 宝石学、地质学,具有珠宝相关科研或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市场营销(珠宝)专任教师 和田珠宝学院 博士研究生 市场营销、宝石学(珠宝营销方向)、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具有珠宝相关科研或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3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任教师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材料学,材料加工,金属腐蚀与防护,材料物理,材料化学 2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任教师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合成工艺学、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高分子流变学、树脂基复合材料等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方向 2
建筑学专任教师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建筑学、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等相关专业 1
城乡规划专任教师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城乡规划、建筑学、地理学等一级学科相关专业 3
风景园林学专任教师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风景园林学、建筑学、城乡规划等一级学科等相关专业 1
智能建造专任教师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等相关专业 2
交通工程专任教师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有工程实践经历者优先 2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任教师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土木水利(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水处理方向) 3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任教师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土木水利等相关专业,具有行业经验者优先 3
水利水电工程专任教师 水利水电学院 博士研究生 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水力学 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任教师 水利水电学院 博士研究生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地理信息系统,多能互补,地下水工程等 2
智慧水利专任教师 水利水电学院 博士研究生 水利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信息化、水利信息化、农业智能装备等 2
物理专任教师 通识学院 博士研究生 凝聚态物理、光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 2
化学专任教师 通识学院 博士研究生 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与化学、有机化学等化学相关专业 2
数学专任教师 通识学院 博士研究生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等 3
英语专任教师 通识学院 博士研究生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 3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政类相关专业 4
心理学专任教师 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办) 博士研究生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 1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法规政策,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工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占地面积3202亩。现有教授52人,副教授74人。由中南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31所高水平大学对口支援建设。学校围绕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和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设置自然资源科技学院、新能源与矿业学院等11个学院,开设地质工程、智能采矿、智能制造、智慧水利等55个本科专业,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矿业能源为特色,工、理、管、经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此次新疆工业学院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均为专任教师)详细岗位信息见《2026年新疆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往届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博士不超过40周岁(1985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最高学历专业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方式 采取试讲、综合素质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六、招聘信息发布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新疆工业学院官网主页(https://www.xjut.edu.cn)、新疆工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后续信息发布以新疆工业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主页为准(https://rsc.xjut.edu.cn/)。 七、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程序为:①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zhaopin.xjut.edu.cn/#/app/xjgyxy/epxing_recruit/zpwz)、②资格审查、③试讲、④心理测试、⑤综合素质考核、⑥体检、⑦递补、⑧考察、⑨公示、⑩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9月8日至10月15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8日至10月18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个人简历、科研学术成果、奖励荣誉证书等。 (4)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5)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如属国内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属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任命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三个月内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未作要求的无需提供。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结果,或电话咨询应聘单位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等于25人的,需增加笔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 (三)试讲 按照1:1设置开考比例,试讲成绩须≥75分,可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的时间、地点以新疆工业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四)心理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通过线上测试的形式开展,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五)综合素质考核 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人员。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学术背景、教学科研能力、现场表现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75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总成绩计算方式:试讲成绩占比7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比30%。 (六)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要有“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结论属于合格”或“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结论属于不合格”明确结论。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后续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宗教信仰、家庭社会关系及个人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公示环节资格。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新疆工业学院人事处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若拟聘用人员在通知报到的一个月内未按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至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校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博士)。 八、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入校报到时,学校对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复核,如发现有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取消拟聘用人员录用资格。 九、监督 新疆工业学院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3-7887209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公告》确定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新疆工业学院学校官网、新疆工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平台。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误解,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公告》由新疆工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具体招聘岗位问题请咨询各单位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其他咨询: 咨询方式:可通过招聘岗位电话或学校招聘电话进行咨询,其他途径概不回复。 咨询电话:0903-7886980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40  16:00-19:40 附件: 1. 2026年新疆工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x 2. 新疆工业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 同意报考证明.doc 4. 诚信承诺书.docx 新疆工业学院 2026年9月8日

原文来源:兵团考试信息网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