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 职位检索 · 央国企/事业单位/名企

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面向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9类别:三支一扶类型:三支一扶状态:已结束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已结束
报名开始2026-09-10
报名截止2026-09-1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2522912065@qq.com

招聘岗位(27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综合岗1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2 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3 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4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5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6 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7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8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9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10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11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12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2
综合岗13 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14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15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16 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17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18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19 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20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21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22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学校(小学部)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23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小学校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24 重庆市江津区付家学校(初中部)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综合岗25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森林资源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2
综合岗26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森林资源服务中心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2
综合岗27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不限专业;——;—— 1
【元数据头】2026-09-09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决定面向 江津区 202 6 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 三支一扶 ” 人员 考核 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作 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 对象 及人数 本次面向江津区 202 6 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 三支一扶 ” 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0 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 1 。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 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 5 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 5 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9 月 9 日,如 “3 8 周岁以下 ” ,指未满 3 9 周岁,在 198 7 年 9 月 10 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 符合招聘条件的 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 “ 以上 ”“ 以下 ”“ 以前 ”“ 以后 ” 均包含本级(数),如 3 8 周岁以下,均含 3 8 周岁;专技 12 级以上,均含专技 12 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 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 )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及时公告,请 考生 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 “ 报考条件 ” ,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 1 )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 结合本人情况, 只能选择 在 江津区 “ 三支一扶 ” 服务期所在的镇(街道)或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 (二)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 202 6 年 9 月 10 日 9:00 — 16:00 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lsbj.cq.gov.cn/) ,选择首页 “ 热点服务 ” 栏中的 “ 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 栏目 , 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 “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遴选) 考试入口 ” 进入,选择 “ 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面向 202 6 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 三支一扶 ’ 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 报名页面,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 “ 渝快办 ” 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 “ 渝快办 ” 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应认真对照拟报名岗位招聘条件,诚信报考满足条件的岗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 202 6 年 9 月 10 日 1 8 :00 前进行修改 并提交 ,重新等待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资格审查等环节将进一步核实报考条件细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现实情况细节确未满足招聘条件的,仍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以及取消聘用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1.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 6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 9:00-12:00 。 2.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职称科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 A2 栋, 乘坐 7 号、 8 号、 9 号电梯到 5 楼 5 25 室) 。 3. 报名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 ) 招聘 岗位要求专业的毕业 ( 学位) 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 3 )招聘岗位要求的服务协议、考核结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报名人 员应按要求携带 相关 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 复审 。 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进入考核环节,最低可按 1:1 比例开展考核,并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按《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考核通知书》前往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 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 面试 时间不 少于 10 分钟 , 分值为 100 分。 主要 对 考生 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一)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 《考核通知书》 。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 2016 〕 281 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缺考或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 考试考核 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 = 结构化 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 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 )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及时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 1:1 等额确定。 体检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 二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 “ 凡进必审 ”“ 谁审查、谁负责 ” 、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chsi.com.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 “ 信用中国 ” 网站( creditchina.gov.cn )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 公开招聘 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 不再 递补。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 考核 、体检等有关事宜, 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 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 )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上发布,请 考生 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 将 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 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 )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 笔试及面试成绩、 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 30 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不再执行试用期。 聘用后 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 1 )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 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 〕 1 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 6 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6 〕 281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 招聘 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 本公告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二) 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 023-47272805 、 023-47522709 。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 (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 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面向 202 6 年服务期满 且 考核合格 “ 三支一扶 ” 人员 考核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原文来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_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