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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6-09-11类别:公益性岗位类型:公益性岗位状态:即将开始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即将开始
报名开始2026-09-14
报名截止2026-09-18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23-48669926

招聘岗位(3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综合服务协管员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专业不限 3
宣传协管员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专业不限 3
文明协管员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专业不限 3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发〔 2019 〕 167 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 2023 〕 22 号)和重庆市人社局等 7 部门《关于印发〈 2025 年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 2025 〕 152 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全国文明城区创建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信息 本次招聘 全国文明城区创建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3 名,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一: 综合服务协管员 岗位信息: 从事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综合组文秘、会务、后勤等辅助性事务 。 岗位二: 宣传协管员 岗位信息: 从事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内外宣传、舆情信息撰写报送等辅助性事务 。 岗位三: 文明协管员 岗位信息: 从事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策划、组织等辅助性事务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重庆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 2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全日制大学 本 科 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4. 具有较强的 文字写作能力、 口头表达能力 和沟通协调能力 , 能 熟练操作 计算机;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 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3. 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期限的人员; 4. 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5. 其他不适宜招聘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 2026 年 9 月 14 日 — 9 月 18 日上午 9:00-12:00 , 下午 2:00-5:00 。 2.报名地点 : 重庆市綦江区 文龙街道龙角路 36 号银华大厦办公楼 243 室 ,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 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主页、增减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4.资格审查 : 由 綦江区委宣传部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 綦江区委宣传部 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交 綦江区委宣传部 243 室 。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 綦江区委宣传部 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綦江区 委宣传部 指定的劳务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为期 1 年的劳动合同,派遣到綦江区 委宣传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办) 工作。试用期 1 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聘用期满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可以续签 1 年,最多可以续签 2 次 。 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政策执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 七、其他 1.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按就业政策有关规定招聘开展工作,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 36 个月 ,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2. 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同等条件下脱贫人口 、监测对象 及低保人员优先考虑。 3.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綦江区 委宣传部 负责解释。咨询人: 何 老师,咨询电话: 023-48669926 、 19502316901 。 附件: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 重庆市綦江区 委宣传部 2026 年 9 月 11 日

原文来源: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