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即将开始 |
|---|---|
| 报名开始 | 2026-09-14 |
| 报名截止 | 2026-09-18 |
| 报名方式 | 本人现场报名 |
| 联系电话 | 023-48669926 |
招聘岗位(3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综合服务协管员 |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专业不限 | 3 |
| 宣传协管员 |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专业不限 | 3 |
| 文明协管员 |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专业不限 | 3 |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发〔
2019
〕
167
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
2023
〕
22
号)和重庆市人社局等
7
部门《关于印发〈
2025
年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
2025
〕
152
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全国文明城区创建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信息
本次招聘
全国文明城区创建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3
名,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一:
综合服务协管员
岗位信息:
从事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综合组文秘、会务、后勤等辅助性事务
。
岗位二:
宣传协管员
岗位信息:
从事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内外宣传、舆情信息撰写报送等辅助性事务
。
岗位三:
文明协管员
岗位信息:
从事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策划、组织等辅助性事务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重庆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
2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全日制大学
本
科
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4.
具有较强的
文字写作能力、
口头表达能力
和沟通协调能力
,
能
熟练操作
计算机;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
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3.
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期限的人员;
4.
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5.
其他不适宜招聘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
2026
年
9
月
14
日
—
9
月
18
日上午
9:00-12:00
,
下午
2:00-5:00
。
2.报名地点
:
重庆市綦江区
文龙街道龙角路
36
号银华大厦办公楼
243
室
,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
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主页、增减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4.资格审查
:
由
綦江区委宣传部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
綦江区委宣传部
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交
綦江区委宣传部
243
室
。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
綦江区委宣传部
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綦江区
委宣传部
指定的劳务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为期
1
年的劳动合同,派遣到綦江区
委宣传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办)
工作。试用期
1
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聘用期满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可以续签
1
年,最多可以续签
2
次
。
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政策执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
七、其他
1.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按就业政策有关规定招聘开展工作,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
36
个月
,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2.
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同等条件下脱贫人口
、监测对象
及低保人员优先考虑。
3.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綦江区
委宣传部
负责解释。咨询人:
何
老师,咨询电话:
023-48669926
、
19502316901
。
附件: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
重庆市綦江区
委宣传部
2026
年
9
月
11
日
原文来源: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