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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9类别:事业单位类型:事业单位状态:已结束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已结束
报名开始2026-09-10
报名截止2026-09-1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区卫生健康委:023-49878822;区人力社保局:023-49820319

招聘岗位(1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临床医师岗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1),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卫生院(1),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1)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本科专业: 100201K-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专业: 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5100-临床医学专业;其他(在校综合成绩) 3
【元数据头】2026-09-09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 202 6 年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考核 招聘 一批 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 对象 及人数 本次面向我市为永川区乡镇卫生院 订单定向 培养的 2026 年应届毕业医学生 考核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 1 。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 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 5 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如 “38 周岁以下 ” ,指未满 3 9 周岁,在 1987 年 9 月 10 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按已 获得 的 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 ,应在报名 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一览表》(附件 1 )中对 “ 专业 ” 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 “ 教育学类(语文方向) ” ,持有 “ 教育学 ” 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 “ 语文方向 ” 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 “ 以上 ”“ 以下 ”“ 以前 ”“ 以后 ” 均包含本级(数),如 3 8 周岁以下,均含 3 8 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考核 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须在服务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在服务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 2026 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s://www.cqyc.gov.cn/ )首页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 ” 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 网上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 “ 报考条件 ” ,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 1 )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 二 ) 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lsbj.cq.gov.cn/)“ 热点服务 ”—“ 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入口 ”—“ 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 2026 年应届毕业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 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完善报考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 jpg 格式, 20kb 以下),并在 “ 上传资料 ” 栏上传报考资格佐证材料,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 9:00-16:00 。 (三)报考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四)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1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 18:00 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 、 在校 综合成绩 考核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 (一) 面试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 100 分,时间为 10 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 2016 〕 281 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在校综合成绩考核 以 就读院校 盖章确认的 “202 1 级临床医学(五年制定向)综测成绩单 ” 中的平均成绩为准,满分为 100 分。 (三) 考试考核 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 总成绩 = 结构化 面试成绩 ×50%+ 在校 综合成绩 ×50% 。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 〔各阶段计算结果(面试 、 在校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 六、体检 、选岗 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 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 1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相同时 ,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 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拟聘单位。 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 “ 凡进必审 ”“ 谁审查、谁负责 ” 、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chsi.com.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 “ 信用中国 ” 网站( creditchina.gov.cn )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 拟聘 公示 考试 考核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s://www.cqyc.gov.cn/ )首页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 ” 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s://www.cqyc.gov.cn/ )首页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 ” 栏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 1 )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 、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 〕 1 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 6 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6 〕 281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 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并密切关注在 “ 永川 区人民政府官网 ” 上公示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 咨询电话:区卫生健康委: 023-49878822 ;区人力社保局: 023-49820319 。 ( 三 )本公告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永川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 (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 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 202 6 年应届毕业订单定向医学生 考核 招聘工作人员 岗位一览表 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 . 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 202 6 应届毕业订单定向医学生 考核 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 9 月 9 日

原文来源: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