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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6-09-10类别:高校科研类型:高校科研状态:即将开始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即将开始
报名开始2026-09-15
报名截止2026-12-29
报名方式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上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
联系电话0523-86661696

招聘岗位(22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人文学院专任教师1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中国语言文学 2
人文学院专任教师2 泰州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科教学(语文) 1
人文学院专任教师3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知识产权法学 1
人文学院专任教师4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文艺学 1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专任教师1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统计学、应用统计、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专任教师2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应用数学、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基础数学 2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专任教师3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 2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专任教师4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 2
人工智能学院专任教师1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模式识别 20
人工智能学院专任教师2 泰州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信息、人工智能 5
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1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 2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1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数量经济学、数字经济、金融学 3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2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学、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安全工程、应急管理 3
智能制造学院专任教师1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技术、光学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 10
智能制造学院专任教师2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 10
智能制造学院专任教师3 泰州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技术、光学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 5
美术学院专任教师1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建筑学、设计学 2
药学院专任教师1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社会与管理药学、药物经济学、天然药物化学、生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中药学、药学信息学、临床药学、制药 18
药学院专任教师2 泰州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社会与管理药学、药物经济学、天然药物化学、生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中药学、药学信息学、临床药学、制药 5
化学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专任教师1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无机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艺、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纳米科学与工程 11
化学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 泰州学院 博士研究生 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材料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催化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化工、生物技术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环境科学与工程 7
化学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专任教师3 泰州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材料科学与工程、纳米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无机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物理化学、生物化工、 生物技术与工程、有机化学、材 5
【元数据头】发布时间:2026-09-10 19:15:38 点击量:662 泰州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泰州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15日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9月15日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15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15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面试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报考岗位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100%。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30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3-86661696 七、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23-8076969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71717。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泰州学院 2026年9月10日 附件: 泰州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岗位表.xlsx (转载自: 泰州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6/9/10/art_78506_11827854.html)

原文来源: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特任副研究员招聘公告_企事业单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