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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4类别:合同派遣类型:合同派遣状态:报名中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报名中
报名开始2026-09-14
报名截止2026-09-2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报名咨询:0312-5620690;技术咨询:0312-5629909;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招聘岗位(1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技术检查员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安全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安全类专业 4
【元数据头】2026-09-14 08:55:19 来源: 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雄安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公告 来源: 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应急〔2021〕93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注:结合应急管理实际工作需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安全类专业包括法学(03)、化学类(0703)、地理科学类(0705)、地球物理学类(0708)、地质学类(0709)、工学(08)、管理学(12)。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4日(含)至2008年9月14日(含)期间出生); 4.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被开除党籍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学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至2026年9月20日18:00。报名网站:雄才招考网;报名网址:www.ixczk.com。报考者注册个人基本信息、证件资料上传、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 2.请报考者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格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上传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等材料。不按要求填写或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通过。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者报名时签署并提交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4.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动态,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三)资格复审 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下一环节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人选。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取消或放弃下一环节资格等形成的职位空缺,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证件审核时间、地点有关事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报考者,按照报考要求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4)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5)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有关事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核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费)。 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依次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取得较高职称者、工作年限较长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报考者按要求提交政审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雄安官网和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保留1年。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入职前放弃岗位、试用期不合格或转正后离职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等情形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者应保证报名系统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者本人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 六、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0312-5620690 技术咨询:0312-562990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件: 诚信承诺书 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 王晓雨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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