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 职位检索 · 央国企/事业单位/名企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2026年第二批) 一、学校简介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于1956年,占地900余亩,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新区,拥有广阳校区和东站校区两个校区。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学生14000余人。馆藏图书资源总量153.33万册,电子数据资源190.23TB。学校始终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校训和“尚德尚能,善建善成”校风,始终坚持“习学相融,知行统一,培育建设英才,服务城乡发展”理念...

发布日期:2026-08-06类别:合同派遣类型:合同派遣状态:报名中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报名中
报名截止2026-09-25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招聘岗位(23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平台管理岗 智能建造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土木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1
实训教师岗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土木工程【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1
专任教师岗 交通运输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电气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机械工程【类】、轨道交通运输专业 2
平台管理岗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交通运输【类】、审计【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应用经济学【类】、教育学【类】、智能科学与技术【类】、信息资源管理【类】 2
实训教师岗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电气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2
平台管理岗 城市治理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土木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能源动力【类】、公共管理【类】、工程管理【类】、智能科学与技术【类】 1
专任教师岗 智能制造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机械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光学工 2
党务工作者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共党史党建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1
实训教师岗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控制工程专业、机械专业、机械工程专业、车辆工程专业、电气工程专业 1
平台管理岗 数字设计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建筑学【类】、建筑【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1
实训教师岗 财经商贸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密码【类】、智能科学与技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系统科 1
计算机专任教师岗 人工智能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计算机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 5
实训教师岗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 1
学工干事岗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教育学【类】、心理学【类】 1
党务工作者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工作【类】、公共管理学【类】、公共管理【类】 1
产教融合平台管理岗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应用经济学【类】、数字经济【类】 1
人事管理岗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工商管理学【类】、工商管理【类】、会计【类】、应用经济学【类】、金融【类】 1
教师发展管理岗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教育学【类】、教育【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1
学生管理岗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1
教学管理岗 教务处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教育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1
外事综合管理岗 国际教育学院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教育学【类】、法学【类】、管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1
信息技术岗 信息化技术中心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智能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1
产教融合管理岗 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工商管理学【类】、工程管理【类】、应用经济学【类】 1
【元数据头】发布时间:2026-08-06 一、学校简介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于 1956年,占地900余亩,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新区,拥有广阳校区和东站校区两个校区。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学生14000余人。馆藏图书资源总量153.33万册,电子数据资源190.23TB。 学校始终秉承 “厚德、笃学、求实、创新”校训和“尚德尚能,善建善成”校风,始终坚持“习学相融,知行统一,培育建设英才,服务城乡发展”理念,充分彰显城乡发展、城市更新和城市治理行业特色,先后为国家输送了11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是第二期 “双高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5G+智慧教育”全国典型项目创建单位,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双高”院校,重庆市专本贯通试点单位,重庆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 31 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合同制方式。合同制人员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毕业(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应聘。在境内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岗: 公告挂网之日起至 2026年 9 月 25 日止 ; 2、其他行政岗: 公告挂网之日起至 2026年 8 月 25 日止 。 (二)报名方式 应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在 报名时间内 ,登录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 https://www.cqjzc.edu.cn/)首页顶部“人才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应聘信息,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在个人中心注册登录,个人信息在选定填报招聘岗位后将不能修改。 应聘时,应聘人员要承诺诚信应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个人应聘材料经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审查,审查通过后,二级用人单位择优选取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综合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综合面试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在拟招聘岗位名额限额内,根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进行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各岗位录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站(网址: https://www.cqjzc.edu.cn/)“人才招聘”板块公布。拟录用人员须在通知体检后1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 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根据岗位配置实际需要,可对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进行调配,具体工作岗位以劳动合同为准。 九、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的薪资待遇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1.本公告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咨询请联系各岗位招聘联系人。 附件: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原文来源: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