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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27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5类别:高校科研类型:高校科研状态:报名中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报名中
报名开始2026-09-14
报名截止2026-10-10
报名方式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chd.edu.cn)线上报名
联系电话029-61105185

招聘岗位(2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岗位Ⅰ) 长安大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研究生教育阶段原则上应具有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9
专职辅导员(岗位Ⅱ) 长安大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研究生教育阶段原则上应具有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3
【元数据头】发布时间:2026-09-15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 “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加强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 编制 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 计划 2027年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12人。 (一)岗位 Ⅰ 计划招聘 9人(男性),须入住男生宿舍。 (二)岗位 Ⅱ 计划招聘 3人(女性),须入住女生宿舍。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知识储备,具备履行专职辅导员所需的工作能力。 4. 无 违法 犯罪记录 和 失信记录 等 。 (二)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2.年龄: 截至 202 7 年 7 月 15 日, 年龄不超过 38周岁(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出站)时间: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于 20 26 年 9 月 1日至202 7 年 8月31日 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应未办理出站调动手续且于 202 7 年 8 月 31日前出站。 ★说明:国内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尚未取得的,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 5.学生工作经历: 具有不少于一年的学生工作经历(曾担任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或党团班主要学生骨干)。 6.学科专业背景: 研究生教育阶段 原则上应具有我校 相关 学科专业背景。 ★说明:应聘人员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022年 )》自行确认学科专业是否符合申报岗位要求。 7.外语水平: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分及以上,或GRE综合成绩300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72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 三 、招聘程序 (一) 应聘报名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0日, 应聘人员登录 “长安大学招聘网” ( https://zhaopin.chd.edu.cn) , 按照 对应申报岗位(职位), 填写 个人报名信息 。 ★说明:本次招聘仅接受 线上报名, 于 2026年10月1 0 日 24 点截止。 点击进入 “长安大学招聘网” (二)资格审核 学校 进行线上资格初审 ,确定 审核通过进入考察人员 。 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一在招聘系统反馈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三)初步面试 学校根据辅导员岗位的应聘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 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初步面试考察,择优确定参加笔试考察人选。 (四)笔试 学校组织笔试 , 对 初步面试考察通过人员 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综合能力、高等教育管理 能力 、心理素质能力等 进行 综合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 综合 面试考察人选。 (五)线下资格复审 面试考察前 ,对 应聘人员的 报名材料原件 等 进行现场核验。 (六)综合面试 学校 对应聘人员进行 综合 面试 考察,全面考察应聘 人员 的综合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 (七)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实行 “一票否决”。 (八) 公示、体检、签约 学校 根据考察结果 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5个工作日 , 公示 无异议 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 拟聘人员 须在 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入职体检并 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九) 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将人事档案转寄我校,同时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非定向出站博士后持博士后出站介绍信等材料 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 、 办理报到手续 , 逾期视为 放弃聘用资格 。 四 、 注意事项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在线上招聘系统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视为无效, 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 3 .未能在规定时 间内 办理报到事宜的, 聘用 资格自动取消。 4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5. 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及手机) 并在应聘全程保持 联系 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 .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 系 人:人事处 -贺 老师 、 李老师、郝老师 联系电话: 029-61105185 联系邮箱: rsczp@chd.edu.cn 长安大学人事处 2026年9月14日

原文来源:长安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