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报名中 |
|---|---|
| 报名截止 | 2026-09-30 |
| 报名方式 | 现场递交或者邮寄至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县机关办公楼5楼510室 |
| 联系电话 | 0898-26699633, |
招聘岗位(1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法律顾问 |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 未注明 | 未注明 | 1 |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推进我县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
有关
工作规定,
现面向社会选聘一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法律工作经验的律师担任县委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者合格等次以上;
(四)
具有
8年以上执业经验;
(
五
)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
六
)业务特长应涵盖与
党政
相关的主要业务领域
。
二、工作职责
(一)
服务单位
1.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以下简称县委);
2.县委工作部门以及县委工作部门的下属单位;县委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服务内容
1.对上述单位提供的合同进行修改,并出具书面法核意见;
2.就上述单位的重大决策等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或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3.对上述单位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4.对需要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项目建设等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会前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论证意见;
5.对县里投资的重大合作项目提供合作的构架和交易模式,并提供法律咨询,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
6.参加上述单位重大项目和重要合同的谈判、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
7.对上述单位涉及的民事、行政和其他纠纷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和出具法律意见;
8.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等专项法律服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对重大、复杂的信访案件提出法津意见或处理建议;
10.对特定事项进行调解、协调,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11.协助上述单位对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知识
培训,讲授法律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以案释法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工作;协助对外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12.提供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及解读;
13.办理上述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聘期和
费用
合同期为两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费用包含
上述
服务单位需要提供现场法律服务时,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按时到场);
法律顾问费用
不超过
1
8
万元
/年
。
四、
报名事项
(一)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
26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7:30止(北京时间)。
(二)报名所需材料
1.
法律顾问报名表
(
详见
附件
,需
加盖单位公章)
;
2.
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
律师
执业证书
、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
3.为县委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
4.为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例、分析报告;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简介
等业绩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者
请
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所有材料一式
三
份
现场递交或者
邮寄至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县机关办公楼
5楼510室
,邮编:
572700,联系人:
文女士
,联系电话:
0898-266
99633
,逾期不予受理。请在密封
相应
材料寄出前联系本公告联系人,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材料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送达
,
如材料超期送达导致未能参与
资格审查的
,后果由材料提交者承担。
五、
选聘
方式
经报名资格审查与初步筛选后,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在综合考虑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学历履历、能力特长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选聘。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及聘任资格;
(二)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法律顾问报名表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2
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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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源: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