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报名中 |
|---|---|
| 报名开始 | 2026-09-23 |
| 报名截止 | 2026-09-24 |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 |
| 联系电话 | 0718-8221165 |
招聘岗位(共 1 个,下表展示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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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 | 部门 | 工作地点 | 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要求 | 查看 |
|---|---|---|---|---|---|---|---|---|---|
| 公益性岗位 |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 | —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3 | 未注明 | 未注明 | 未注明 | — | 查看 › |
公告附件(1 个)
附件含完整岗位表原件,登录岗位宝后可下载
【元数据头】发布时间: 2026-09-22 15:20 来源: 人事科 -->根据工作需要,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有胜任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四)身体健康;
(五)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8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302室
(三)联系人:向宇薇 联系电话:0718-8221165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近期彩色1寸免冠正装照2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录鄂汇办或者湖北政务网可查询截图)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测评方式
具体测评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应聘人员自主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经双方协商,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有胜任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四)身体健康;
(五)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8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302室
(三)联系人:向宇薇 联系电话:0718-8221165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近期彩色1寸免冠正装照2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录鄂汇办或者湖北政务网可查询截图)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测评方式
具体测评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应聘人员自主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经双方协商,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官方公告原文
原文链接含报名入口与完整岗位表,登录岗位宝后查看(来源: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