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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0类别:事业单位类型:事业单位状态:报名中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报名中
报名截止2026-12-31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联系电话0531-86336694,86336691

招聘岗位(15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硕士研究生以上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2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硕士研究生以上 神经病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2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硕士研究生以上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2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硕士研究生以上 神经病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2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超声医学专业 2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公共卫生专业学位(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 1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1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 10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神经生物学专业、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 2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 1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神经病学专业(神经调控方向) 1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神经病学专业 2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临床心理学专业、医学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 2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放射影像学专业 2
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博士研究生 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基础 2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山东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 山东省心理咨询中心)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49 号, 是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 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省级精神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承担着全省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社防、康复、医师规培、司法鉴定、心理咨询 、 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 中心 学科齐全、特色专科突出, 拥 有国家 级 临床重点专科 2 个(精神科、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科),省级重点学科 4 个,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 4 个,省级科研平台 1 个,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 2 个。拥有 3.0T 功能核磁共振、 320 层螺旋 CT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中心荣获 “ 全国文明单位 ”“ 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 等荣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 ,结合工作需要,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34 名,其中, 中级 专业技术岗位 26 人 ,副高级 专业技术岗位 4 人 ,正高级 专业技术岗位 4 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1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 中级岗位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1980 年 3 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1975 年 3 月以后出生),正高级岗位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 1970 年 3 月以后出生); 5.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 山东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1 )。 2026 届毕业生须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 其他人员 须于 2026 年 3 月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 , 否则取消录取资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 2026 年 3 月。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 “ 承诺+容缺 ” 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 〕 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站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 报名方式 :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 http://www.sdmhc.com/ ),点击报名链接( http://111.17.194.18:10090/zhaopin/index.html ),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系统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必须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单色背景、 JPG 格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博士及高级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公布后,中心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及时关注平台提示信息。 2.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可以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面试总分为 100 分 ,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70 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将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 1: 1.5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人力资源部 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 0531-86336694 , 86336691 监督电话: 0531-86336726 地址: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燕山院区办公楼 4 层人力资源部(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 24 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信息中的 “ 以上 ”“ 以下 ”“ 以前 ”“ 以后 ” 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6 年 3 月 30 日 附件: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访问次数 : 资讯中心 人社要闻 时政要闻 热点聚焦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公开制度 公开报告 公开申请 双公示信息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草案 政策文件查询 政策解读 服务大厅 通知公告 办事指南 部门责任 其他查询 下载中心 互动交流 厅长信箱 建言献策 咨询热点回放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邮箱登录

原文来源:山东省人社厅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