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招聘公告(人事处行政管理人员20261010)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报名中 |
|---|---|
| 报名截止 | 2026-11-05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联系电话 | 025-52366070 |
招聘岗位(共 1 个,下表展示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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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 | 部门 | 工作地点 | 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要求 | 查看 |
|---|---|---|---|---|---|---|---|---|---|
| 行政管理人员 | 三江学院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江苏省南京市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 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其中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优先 | 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劳动法实务相关工作经验、业绩显著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 — | 查看 › |
【元数据头】发布时间:2026-10-12 09:38:46 点击量:727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行政管理人员1人。
二、
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其中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优先。
5.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劳动法实务相关工作经验、业绩显著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
熟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具备制度合规审查和劳动争议初步处理能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7.
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执行能力。
8.
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5日17:
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三江学院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人才招聘网站“通知公告”栏《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
微信报名:微信关注“三江学院”公众号,进入“人才招聘”,注册报名。
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三方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党员证明材料须为近六个月内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出具的证明;
(4)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5)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3.
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直系亲属为我校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3)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4.
本次公开招聘拟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考试费用一律不退。(缴费要求在初审结束后详见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
四、考核程序
1.
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招聘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
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3.
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
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
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五、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唐蒋老师,025-52366070。
三江学院2026年10月10日(转载自:
三江学院招聘公告(人事处行政管理人员20261010)http://sjzp.sj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gsxq/2/44e26b1c841e488abc94c8ffc5d2f662)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行政管理人员1人。
二、
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其中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优先。
5.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劳动法实务相关工作经验、业绩显著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
熟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具备制度合规审查和劳动争议初步处理能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7.
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执行能力。
8.
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5日17:
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三江学院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人才招聘网站“通知公告”栏《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
微信报名:微信关注“三江学院”公众号,进入“人才招聘”,注册报名。
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三方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党员证明材料须为近六个月内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出具的证明;
(4)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5)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3.
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直系亲属为我校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3)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4.
本次公开招聘拟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考试费用一律不退。(缴费要求在初审结束后详见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
四、考核程序
1.
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招聘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
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3.
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
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
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五、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唐蒋老师,025-52366070。
三江学院2026年10月10日(转载自:
三江学院招聘公告(人事处行政管理人员20261010)http://sjzp.sj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gsxq/2/44e26b1c841e488abc94c8ffc5d2f662)
官方公告原文
原文链接含报名入口与完整岗位表,登录岗位宝后查看(来源: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特任副研究员招聘公告_企事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