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2026年8月份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关键信息
| 报名状态 | 报名中 |
|---|---|
| 报名开始 | 2026-08-20 |
| 报名截止 | 2026-08-26 |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地点:苍梧县就业服务中心(石桥镇政泰路人社大楼二楼) |
| 联系电话 | 0774-2692821 |
招聘岗位(4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部门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
| 非营利性劳动服务辅助员 | 苍梧县 | 不限 | 不限 | 1 |
| 非营利性劳动服务辅助员 | 苍梧县 | 不限 | 不限 | 1 |
| 非营利性劳动服务辅助员 | 苍梧县 | 不限 | 不限 | 3 |
| 非营利性劳动服务辅助员 | 苍梧县 | 不限 | 不限 | 1 |
【元数据头】2026-08-20 08:00 来源: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梧县2026年8月份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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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
,
结合
工作需要,苍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苍梧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等
4个单位
面向社会
公开招
聘城镇
公益性岗位人员
6
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城镇公益性岗位
6
个(具体招聘岗位名单见附件
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我市就业困难人员,且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员。
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如下: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常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二)女性
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三)享受城
市
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
(五)
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
12个月以上
的人员;
(六)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七)
符合上述
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八)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具体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
6
年
8
月
20
日
—202
6
年
8
月
26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
苍梧县就业服务中心(地址:石桥镇
政泰
路人社大楼二楼,电话:
0774-2692821
)。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
1)《苍梧县
城镇
公益性岗位招聘登记表》一式二份;《单位
城镇
公益性岗位聘用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表》
(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苍梧人社”微信公众号下载)一式二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
三
份需到户籍所在地的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行政村委)及
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认定
同意
并
签字
盖章。
(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最高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核原件,留复印件,且每项复印件均由本人签名确认,并写上
“与原件相符”字样及日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到同一张A4纸正面上)、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正面上)以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关记载内容复印件。
(
3
)近期同底
1
寸
免冠彩色照片
7
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分别粘贴登记表、
审核表、
就业困难认定表上。
(
4
)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明及低保审核情况表;
城镇
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有关
城镇
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等;
失地人员
需
提供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的文件证明(村集体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承包地全部被征收材料);易地搬迁户提供易地搬迁户
相关
证明
材料
;
(
5
)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报告(查询操作流程见附件
5
)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持有情况、投资任职情况证明材料。
(三)审核及面试
由
县人社局
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面试。
(四)考核及体检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测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综合考核以及面试、体检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提交拟录用意见。对于有岗位名额但仍不予录用人员的单位,在退还人员资料时应附不予以录用具体原因的情况说明。
(五)聘用及培训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按岗位所需分配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排名次序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正式上岗前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在
城镇
公益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现行
城镇
公益性岗
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
。每月按一档
2200元,二档1870元的岗位补贴直接拨付给单位(具体工资、福利等由用人单位确定),设岗不同,岗位补贴有所差异。
(二)社会保险补贴。
按单位为
城镇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但应先缴后补。不包括
城镇
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享受补贴期限。
根据桂人社规〔
2024〕9号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政策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前需要先做以下准备
(
一
)进行失业登记
(
二
)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请及时进行年审
(三)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六、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公示等将在
苍梧县人民政府网、
“苍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我局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城镇
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
财务负责人
或管理人等身份的即日起终止享受
城镇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注册有企业法人、
财务负责人
或管理员或股东身份的人员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不再享受低保待遇、连续失业状态中断等),应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备,重新进行认定。如想了解自己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否有效,可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查询。
附件
:
1.苍梧县2026年8月份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一览表
2.
梧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3.
单位
城镇
公益性岗位聘用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表
4.
苍梧县
城镇
公益性岗位招聘登记表
5.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操作流程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0日
文件下载:
附件1:苍梧县2026年8月份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梧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4:苍梧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登记表.docx
附件5:“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操作流程.docx
关联文件:
原文来源:广西梧州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