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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招聘招标动物实验中心招聘1名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类别:合同派遣类型:合同派遣状态:报名中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报名中
报名开始2026-08-25
报名截止2026-09-13
报名方式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发电子简历到邮箱LZK@gzucm.edu.cn(注明应聘岗位)
联系电话(020)39358526(高老师);(020)39358871(谭老师);LZK@gzucm.edu.cn

招聘岗位(1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实验员 广州中医药大学动物实验中心 大专/本科 基础医学类(B1001)、医学技术类(B1004)、中西医结合类(B1009)、药学类(B1010)、中药学类(B1011)、动物生产类(B0903)、动物医学 1
招聘招标 公开招聘 校内招聘 招标公告 动物实验中心招聘1名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 撰稿人: 点击次数: 因工作需要,动物实验中心现对外招聘 1 名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 1 实验 员( 1名)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大专 /本科 。 (二)专业要求:基础医学类( B1001)、医学技术类(B1004)、中西医结合类(B1009)、药学类(B1010)、中药学类(B1011)、动物生产类(B0903)、动物医学类(B0904)、畜牧业类(C0903)、农业类(C0901)、医学技术类(C1002)、药学类(C1009)、中西医结合类(C1008)、生物技术类(C0702)。 (三)岗位类型: 专业技术岗 。 (四)岗位职责: 1. 负责大小鼠饲养管理等,需掌握基本动物实验技术操作; 2. 负责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包含中控系统及空调系统的管理; 3. 负责实验室内部环境的卫生管理; 4. 负责实验室的洗消工作; 5. 协助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岗位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2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 . 有实验动物工作经历或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一)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广中医校办〔 2025〕285号)标准执行; (二)福利待遇:按规定享有五险一金。 三、报名时间 202 6 年 8 月 25 日至 202 6 年 9 月 13 日。 四、应聘要求 凡有意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 2026年9月13日 前发电子简历到邮箱 LZK@gzucm.edu.cn(注明应聘岗位)。无有关证件者恕不受理。 五 、注意事项 ( 一 ) 报名时 向报名邮箱提交 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 提交材料 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 报名时 需按公告填写应聘岗位,并确认在 报名 截止 之日前 所投递的邮件附件有效 , 因未 注明应聘岗位 或投递邮件附件过期等个人原因 导致 未能成功投递的, 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 三 )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准确且畅通有效, 因无法 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 四 ) 社会人员须于报名 截止 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留学人员 联谊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 五 )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 6 年 8 月 25 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 6 年 1月1日至202 6 年 8 月 25 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毕业生 , 可按应 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以上人员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订聘用协议或合同视为无效。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一)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若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情况,入职前发现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五)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并随时留意学校官网本单位招聘的后续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一)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 920房。 (二)联系电话: ( 020)39358526(高老师); ( 020)39358871(谭老师)。 (三)电子信箱: LZK@gzucm.edu.cn 。 人力资源部 202 6 年 8 月 25 日

原文来源:广州中医药大学 · 点击查看官方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