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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一)

发布日期:2026-05-21类别:高校科研类型:高校科研状态:报名中

关键信息

报名状态报名中
报名开始2026-05-21
报名截止2026-12-3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453-6511083;0453-6516099

招聘岗位(28 个展示,详见公告附件)

岗位名称招聘单位/部门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
教师岗位 东方语言学院 研究生 俄语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笔译 1
教师岗位 法学院 研究生 法学、国际关系、公安学、纪检监察学、国家安全学、区域国别学、法律、知识产权、国际事务、涉外法治 3
教师岗位 化学化工学院 研究生 化学 5
教师岗位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 1
教师岗位 教育科学学院 研究生 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5
教师岗位 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生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3
教师岗位 历史与文化学院(渤海国历史文化研究院) 研究生 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 3
教师岗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东北抗联学院) 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政治经济学 5
教师岗位 美术与设计学院 研究生 艺术学 3
教师岗位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研究生 药学、化学工程、制药工程 3
教师岗位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研究生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1
教师岗位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研究生 作物遗传育种 1
教师岗位 数学科学学院 研究生 数学、数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数学)、统计学 2
教师岗位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研究生 体育学、学科教学(体育)、体育 3
教师岗位 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研究生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及应用语言学、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 5
教师岗位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研究生 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无线电物理、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电子信息、智能科学与技 4
教师岗位 西方语言学院 研究生 英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外语教育学、跨文化等相关学科专业 1
教师岗位 音乐与舞蹈学院 研究生 音乐(声乐、钢琴、钢琴艺术指导、民族乐器方向、舞蹈、艺术学理论) 2
教师岗位 应用英语学院 研究生 外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国别与区域研究) 1
教师岗位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研究生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085410人工智能 1
教师岗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东北抗联学院) 研究生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302政治学、030301社会学 1
教师岗位 数学科学学院 研究生 0701数学、0270统计学、0714统计学 1
教师岗位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研究生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8电气工程、0809/0774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专职辅导员;(A岗)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研究生 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14交叉学科 7
专职辅导员;(B岗)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研究生 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14交叉学科 3
管理岗位 教务处 研究生 04教育学、05文学、07理学、08工学、12管理学 1
教辅岗位 财务处 研究生 120201会计学、1253会计 1
教辅岗位 财务处 研究生 0701数学 1
牡丹江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一)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mdjn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一)》(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 (三)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除《岗位计划表》中个别专业有明确要求外)。 (五)一般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21日(含)至2008年5月20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具有与岗位相关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详见计划表)。 (六)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八)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情形、程序和报告制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并从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招聘岗位。 五、相关待遇 (一)博士待遇 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文件精神,学校按照“一人一议、发展为先、按需支持”的原则,博士待遇按学校有关博士人员待遇规定执行。 (二)其他人才待遇 被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网址:http://rsc.mdjnu.cn/)“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mdjnu.zp.kooci.net/)进行注册,选择应聘岗位。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1.网上报名 1-19号岗位(博士)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8点至12月31日11点。 20-28号岗位(硕士及以上)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8点至6月10日11点。 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应聘人员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政策性加分: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佐证材料在现场资格确认时统一收取,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5月21日(含)。 2.报名提交材料 《牡丹江师范学院2026年应聘人员登记表》(报名系统导出,要求本人签字确认) 《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报名系统导出,需由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并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M)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报考岗位要求研究方向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 人才招聘信息平台上传的资格确认材料格式为PDF,并按照要求顺序对材料进行编号、命名,统一打包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岗位序号+专业+姓名。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硕士及以上岗位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10日。博士岗位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报名时限内补充填报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 四 )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地点 1-19号岗位(博士):2026年12月31日前随来随审。 20-28号岗位(硕士及以上):2026年6月12日9点-11点 牡丹江师范学院 综合楼 225 教室 2.现场资格确认环节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请详细参照《资格确认材料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需将此目录打印,并附于所提交材料的首页位置。请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资格复审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登记表、政治鉴定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3.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如未按时完成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资格;对于不能按时提供确认要求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 五 )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于现场确认后进行缴费,地点为综合楼2楼212室,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 六 ) 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后续将发布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 1-19号岗位(博士)只进行面试。20-28号岗位(硕士及以上)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字(不四舍五入)。 1. 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参考《申论》形式)和专业知识(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辅导员、教辅岗位、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参考《申论》形式)。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并列情况,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范围。若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依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求,通过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汇报、实践操作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若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1-19号岗位(博士):总成绩=面试成绩 20-28号岗位(硕士及以上):总成绩=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4. 依照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相比,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 体检 与 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学校组建考核组对通过考试和体检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对人事档案予以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 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九、 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予以监督,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存在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十、 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我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发布相关通知(http://rsc.mdjnu.cn/)。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并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岗位聘任情况需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予以解聘。 (七)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53-6511083;0453-6516099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监督电话:0453-6515566  校纪委办公室 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 牡丹江师范学院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上述电话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8:30-11:30 13:30-17:00 本公告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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