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高科-研发二部经理(J29855)
岗位信息
| 招聘单位 | 中国中原 |
|---|---|
| 工作地点 | 北京市 |
| 官方更新时间 | 2026-08-26T19:12:02 |
职位描述
1.技术研发体系规划与搭建:主导搭建并完善核药专项研发体系及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统筹建立适配核药(放射性药物)研发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质量规范,覆盖CMC、非临床、临床全研发链条,保障研发工作合规化、标准化、体系化开展;
2.核药新产品研发管理:统筹负责公司放射性新药、仿制药的新产品开发、工艺优化与技术创新工作,搭建完善的核药研发工艺体系与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主导CMC工艺开发、优化、验证及技术落地,保障产品研发质量与稳定性;
3.全流程研发项目管控:统筹制定核药研发项目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全程推进CMC、非临床、临床研究各类研发项目落地实施、进度管控与风险把控;牵头组织项目阶段性评审、成果核查、阶段验收及结题验收工作;负责研发团队绩效考核、工作复盘,完成项目结题后的技术总结、资料梳理及标准化归档工作;
4.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结合核药行业技术特点及公司研发需求,制定并落地年度技术培训、人才培养计划;定期组织核药研发、合规政策、项目管理等专题技术讲座与内外部技术交流活动,提升团队专业能力与技术水平;
5.科研管理:跟踪研究核药产业发展政策及专项科研扶持政策;组织制定项目申报计划,并负责科研项目、核心技术资源的梳理整合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技术研发平台的申报、管理和协调工作;
6.研发平台管理:统筹负责核药专业研发平台、实验室、研发分中心的规划建设、日常运行、维护与升级管理,保障研发硬件、平台资源满足CMC、非临床等研发工作需求;
7.注册管理:组织开展放射性药品临床/生产申报、核查,审评,确保研发活动符合《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GMP(放射性药品附录》》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等要求;
8.临床管理:组织开展放射性药品临床管理工作,符合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等要求;
9.研发部制度建设及团队建设工作:负责编制研发部相关管理制度、程序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研发团队搭建、人才梯队培养、绩效考核、日常考勤及团队文化建设,打造专业高效的核药研发团队;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一)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核技术、同位素技术、药物制剂、药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制药工程等核药、生物医药相关专业,具备核药研发、医药行业海外留学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悉国内外生物医药、放射性核药行业发展现状、政策导向及产业趋势,精准把握行业发展动向和新药研发趋势;
3.具有国际国内规模相当的制药企业、研发型企业或相关行业企业任职和管理8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5年以上药品研发或研发管理工作经验、2年以上项目负责人经历;具有丰富的组建和带领团队经验,具有放射性药物研发、研发项目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
4.精通药品全生命周期研发管理,熟悉掌握药品研发流程和科研项目管理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GMP以及质量标准、药品注册等相关知识;具有丰富的药物(含创新药、仿制药)研发、申报及上市经验;
5.具备优秀的组织领导和团队建设能力,善于运筹及资源调配;具备极强的内驱力与责任心,出色的职业素养与沟通协调能力,乐于接受挑战;
6.政治素质好,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原则性强,遭纪守法,廉洁从业,中共党员优先;
7.中核集团系统内应聘者应具有同级岗位(管理四级)任职经历,或下一职级岗位任职满2年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具备下一职级岗位1年以上且累计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央国企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二)其他说明:
1.工作经历等计算截至2026年8月1日;
2.具体薪酬面议;
3.工作地点不限北京。
提示:投递请认准招聘单位官方招聘官网,谨防中介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