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务总监(J11133)
岗位信息
| 招聘单位 | 齐鲁制药 |
|---|---|
| 工作地点 | 北京市、上海市 |
| 官方更新时间 | 2026-09-03T11:36:14 |
职位描述
1. 审阅、修订公司的涉外业务合同,包括境外临床、境外经销、MTA/CDA/委托生产/研发等日常涉外业务的合同审阅、修订和谈判工作;
2. 支持公司的重大交易项目,参与对外许可,技术引进; 3、跨境投融资交易、境外基金管理等交易文件的起草、修订和合同谈判;
4、境外子公司的法律事宜处理,包括美国、欧洲、香港等子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法务管理等;
5. 境外争议解决案件;
6. 跨境合规管理,包括跨境数据管理、贸易管制等。
任职要求
1.8-15年以上律所或公司的涉外法律工作经验;有律所医药组或生物医药公司工作者经验优先。
2.文本能力强,能够使用严谨专业的法律语言独立进行法律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
3. 法律基础好,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强;
4. 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沟通,独立开展外部判断;
5. 英文流利,包括写作和口语。
6. 具有中国及境外知名大学法学专业背景
7. 有中国及美国法律职业资格。
提示:投递请认准招聘单位官方招聘官网,谨防中介收费。